《经营十二条》
第十一条 以关怀之心,诚实处事
即使付出自我牺牲也要为对方尽力
这里所说的关怀之心,又可称作“利他之心”。不只是考虑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对方的利益,必要时,即使自我牺牲,也要为对方尽力。我认为,在商业世界里,这种美好的心灵是最重要的。
但是,许多人认为,“关怀”“利他”这类说法,在弱肉强食的商业社会,事实上很难推行。为了说服他们,为了说明“善有善报”的因果法则在企业经营领域内同样存在,我想举出我经历过的下述实例。
在收购合并时也要最大限度地为对方着想
京瓷在美国有一家生产电子零部件的子公司,名叫AVX公司。当时还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AVX公司在电容器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了发展成综合性的电子零部件公司,京瓷需要AVX公司加盟。基于这种判断,我向AVX公司的董事长提出了收购该公司的提议。
这位董事长爽快地答应了。收购采取了“股票交换”的方式。我们决定,把当时纽约证券交易所以每股20美元左右的价格交易的AVX公司股票高估50%,即评估为每股30美元,与在同一交易所上市的、时值每股82美元的京瓷股票进行交换。
但对方董事长立即提出,每股30美元的价格仍然偏低,要求再增加,希望以每股32美元成交。当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AVX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是每股20美元,我们提出以每股30美元交易,他们却希望以每股32美元交易。京瓷美国公司的社长以及律师都表示强烈反对,但是我认为,这位董事长要对他的股东负责,提高估值乃是理所当然的,哪怕只是提高1美元。于是,我同意了他的要求。
当双方股票正要实行交割时,纽约证券交易交所道琼斯指数大幅下跌,京瓷股票也跌了10美元,变成了每股72美元。看到这种情况,对方董事长又提出要求,希望把原定的82兑32的交换条件改为72兑32。
通常的看法是,如果是因为京瓷业绩下降引起股票下滑,当然京瓷应该负责,但现在是股市全盘下跌,改变交换比率完全没有必要。京瓷一方的有关人士再次异口同声,主张驳回对方的要求。
但是,我还是再次接受了不利的变更条件。这既不是出于什么算计,也不是感情用事。收购合并是两家文化完全不同的企业合二为一,类似于企业与企业结婚,如果这样去看,我们就应该最大限度地关怀对方。我仅仅是出于这样的想法。
收购之后,京瓷股票一路上扬,AVX公司的股东获利丰厚,他们的喜悦之情感染了公司员工。一般而言,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对收购方总是抱有抵触和不满的情绪,但AVX公司的员工因为京瓷接连的高姿态,一开始就能友好交流,而且很自然地接受了京瓷的经营哲学。
有这么一段经历,AVX公司在被收购后仍然继续成长,不到五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再次上市。在该公司再上市过程中,京瓷通过出售股票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