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10天,鲁山“威胁信事件”给导游小黑发威胁邮件的人抓到了

行政拘留10天,鲁山“威胁信事件”给导游小黑发威胁邮件的人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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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花费715.2万元打造巨型雕塑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和热议。8月29日,杭州知名导游小黑诸鸣发布短视频,称自己收到了一封威胁邮件。对方在邮件中要求立即删除与鲁山相关视频,并且附上了他孩子的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还放狠话说:“不要以为找不到你。”

这封恐吓邮件,疑似与小黑诸鸣在8月26日傍晚发布的短视频相关,在该视频中,他针对这座雕塑做了介绍。

后,小黑诸鸣向滨江西兴派出所报案。

今天,小黑诸鸣发布视频称,自己接到警方通知,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已经出来了,人是9号被逮捕的,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信息,所以不能给大家看,只能告诉大家几件事,陈某,河南许昌人,目前没有职业,通过非法的渠道获得了我和我孩子的信息,并且发出了威胁的邮件,按《治安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这应该是顶格处理的,谢谢广大网友的关心,谢谢杭州公安!”

在视频评论区,小黑诸鸣留言:对方25岁,说涉及到未成年人是我儿子,据说渠道是,他们有一个群,通过群里面了解到信息!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人肯定已经拘留了。

橙柿互动记者了解,发邮件的陈某是被行政拘留了。另外,针对网友看视频后留言评论称嫌疑人是未成年人,要说明的是,小黑诸鸣在视频中所称涉及未成年人信息,其实是指 邮件涉及到了他和自己孩子这件事。

另据了解,陈某和小黑诸鸣并不认识,发邮件和鲁山当地政府无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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