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女结婚领证被拒”,这可不是“刁难” | 新京报快评

“聋哑女结婚领证被拒”,这可不是“刁难”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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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男子想和聋哑女友结婚领证被拒#的话题,冲上热搜。

据众播视频报道称,男子想和聋哑女朋友结婚,双方父母都同意,两个人还拍了结婚照,当他们前往河南省巩义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被告知女孩无法通过手语或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不符合结婚登记的规范。

众所周知,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必须遵循双方自愿原则。如果一方没有或无法表达结婚意愿,民政部门可拒绝颁发结婚证。可以说,当地民政局以这名聋哑女“无法表达结婚意愿”为由拒发结婚证,正是对结婚自愿原则的遵循。

不过,结婚照都拍了,民政部门却拒发结婚证,这事因较少见,还是在网上引起了争议。有网友认为,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是为了保护残疾人,没有错;也有网友指责工作人员太过死板,是一种“刁难”。

面对这样的“特例”,当地民政部门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明确表达自己自愿结婚的意愿,并对对方没有任何疑虑。

民法典也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可见,这名聋哑女因“无法表达结婚意愿”而被拒发结婚证,完全属于依法行事。因而,当地民政部门的“拒绝”并没有什么问题,更非刁难。

其实,从法律角度看,每个人都享有结婚或不结婚的权利,包括残疾人,但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施加强迫。因而,此次事件中,聋哑女的自愿表达是必要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担心也是合理的。

那么,聋哑女因“无法表达结婚意愿”,就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就像当地民政部门回应所称,这位聋哑女孩需要先学习手语或文字表达,自主、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对对方的信任。

因此,就当下而言,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建议这名聋哑女去聋哑学校或者找相关老师学习一些简单手语,然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手语学习,或者文字学习,这名聋哑女不仅完全可以“正常”表达结婚意愿,也可以与结婚对象有更好的交流,利于婚姻关系的维系。

而到那时,民政部门也就可以根据聋哑女的“真实意愿”而判定是否可以颁发结婚证了。

婚姻非儿戏。聋哑女因“无法表达结婚意愿”而被民政部门拒绝颁发结婚证,无疑是对残疾人婚姻的一种保护。而此次事件也再次宣示了一个常识,即法律保障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越俎代庖,对残疾人的婚姻,各地民政部门更要依法守好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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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拿下今天

    红包没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