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摊吧,急救天团。 卢月丽 刘小涛 段莹芳|视频
城市繁华地段,酷暑天气,亲眼看到一位老人倒在地上,由于围观群众没人懂得急救知识,老人最终不幸在你眼前离世,你会想些什么?你会做些什么?
律师冯海河选择成为一名急救人。
地板上铺一块毯子,放好心肺复苏模拟人、除颤仪、急救包等工具,冯海河跪在地上示范着急救动作,双手在模拟人的胸口稳定按压,同时讲解着心肺复苏的注意事项。
冯海河跪在地上示范心肺复苏动作
讲解一旦开始,一般至少都要一两个小时,嗓子哑了膝盖青紫了,冯海河也不停歇。每次活动结束,他都累得满头大汗,膝盖僵硬。
为何会从一名律师跨界到一名急救宣讲公益人,冯海河说,2009年自己目睹一位老太太倒地,因为周围没人会急救,老人遗憾去世,当时他就决心学急救并教给身边人。志愿服务的十余年里,作为郑州市红十字法律工作志愿服务队队长的冯海河和2000名队友进行了2000多场急救技能培训,在社区、商场、街头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最令人欣慰的是,这些学习者通过急救知识救活了11人,几百人因气道异物梗阻、溺水、醉酒、出车祸,因为他们的及时帮助转危为安。
9月6日,正观新闻记者对话冯海河。为何本职为律师,却将急救知识宣讲作为生活日常?十余年的“急救生涯”中,又有什么故事与心路历程?记者为您一一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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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接触急救?
正观新闻记者:什么样的原因让您成为一个急救人?
冯海河:因为我目睹了一位老人的意外离世,而我什么都做不了。
那是在2009年夏天,我和往常一样带着孩子去丹尼斯买东西,路过郑州棉纺路与嵩山路口时,发现马路正中间围了许多人,我很好奇就去看什么情况。
当时看到一位老太太脸朝下趴在地上,那会儿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路边没有遮荫的地方,地面至少有七八十度。
那位老太太脸朝下,鼻子被压住,我感觉这个姿势时间久了肯定要出问题。第一想法就是给老太太翻个身,让她能正常呼吸。
我刚走到她身边跪下去,还没动手,旁边人群中有个年纪大的老人就提醒我说,“你先别动她,你要不会救人暂时先别动。”那时候我才30多岁,也没学过急救,听到这话我也犹豫了。
我先是打了120急救,然后就跪在那翻老太太的毛线包,找到了她家的地址和固定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很快警察来了,120也到了现场,但是很遗憾的是老太太已经没有了呼吸。
我觉得很内疚。如果有人懂急救,或许还能把老人救活,这件事对我冲击很大。我虽然在法律领域很专业,但是在当时要救人的情况下,一点用都没有。后来我接触急救领域之后了解到,当时或许立马心肺复苏就能把那个老太太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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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急救的作用
正观新闻记者:为了成为一名急救人,你都做了哪些工作?法律知识的普及对于志愿服务有没有帮助?
冯海河:你能想象吗?30分钟,我们就能够掌握这种挽救生命的技能。如果遇到有人突发骨折、溺水、外伤、爆炸、车祸……急救知识都能教你怎样应急处理,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去了解并且掌握这项技能,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先从律所、从同行开始,先是在行业里影响了一部分人,之后越来越多的朋友、同事和我一起加入到红十字会里来学习,好多人也都成为了志愿者。
时间久了我就发现,在志愿服务的同时,相关法律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部分人不太敢出手相助,很多时候也是出于对自我安全的考虑,不太明白相关法律知识。
我们要做的,就是从法律角度,把这个道理给大家说清楚。
正观新闻记者:如何从法律角度缓解大家在伸出援手时的顾虑?
冯海河:从民法上来说,有一个词叫无义务管理,也就是说我对你没有管理的义务。假设路上有一个小孩走丢了,我发现之后看着他,守着他,这个过程中他出了意外是我不需要负责的,因为从法律上这个事儿不归我管,我是没有这种义务的,因此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还有一个词叫做紧急避险,比如在街边,我看到有个人站在机动车道上快要被车撞了,我拽他到安全区域的时候把他胳膊拽脱臼了,再严重一点造成他的肌腱撕裂,那我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我不拽他,他就可能在机动车道中被撞,出现危险,而我带着救人的目的,为了避免他遭受更大的损失,在施救过程中给他造成了一些小的损失,这个我是不承担责任的,法律是有规定的。
通过我们对法律条例的讲解,消除大家的顾虑,让更多人敢去施救,知道怎么去安全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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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亲身救人
正观新闻记者:第一次通过急救知识把人救活是什么时候?还记得当时情形吗?
冯海河:2016年4月5日,这个日期虽然已经过去了7年,但是当时救人的场景,就像刻在我脑海中一样清晰。
那天早上,我原计划坐飞机去成都出差,就在中原区一个公交站牌打出租车的时候。看到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弓着腰、一只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扶着站牌站在那。我看他的状态似乎不太舒服,就上前询问。
还没问几句,他就像失去了支撑一样,身体慢慢往地上栽下去,我就急忙拨打120,并打开手机录像。
当时我拍他、大声喊他,都没有反应,我就伸手摸他的颈动脉、脸贴鼻子检查,他没呼吸、没心跳,按我们的专业判断就是已经无意识了。手机放那我就开始给他做心肺复苏,这一过程中我听到身后有个女声说,“有硝酸甘油用不用?”我说你给我拿几粒,顾不上回头看是谁,接过药我就把药放到那人舌头底下了。。
急救有个说法叫做“黄金 4 分钟”,在刚停止呼吸、心脏刚停跳时,4分钟之内对病人实施救援,就能极大增加成功率。当时我是在两分钟之内给他做的心肺复苏,按了一会后,他就醒过来了,状态就像刚睡醒一样,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他也都不知道。后来120到了之后,我就赶紧去赶飞机。
救人的时候其实也有点慌,虽然我练习急救许多年,但那是第一次碰见实例,能不能救活也没十足把握,因为理论上来说救活概率只有30% - 40%,但是那种情况下我考虑不了太多。
幸运的是,通过我所学的急救知识,我把他救活了,到现在我们服务队已经救活了11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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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人员的主要工作
正观新闻记者:你所提到的“三献三救”是指什么?
冯海河:我们当下的志愿服务是以红十字会的“三献三救”为主。“三献”包括血液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异地器官捐献,而“三救”包括跪地救护、急救课堂和应急救援。
我们都知道献血是无偿的,通过宣传我们告诉大家献血的流程,让更多的市民知道自己捐献的血液去了哪里,将来万一自己需要用血又该如何申请,只有大家了解了才能有更多人来自愿献血。从2013年5月开始到现在,我们法律工作志愿服务队已经进行了集体献血51次。
“急救天团”的“急救地摊”冯海河正在科普急救知识
第二就是造血干细胞捐献。白血病最难的是什么?是配型,我们都知道配型成功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因为干细胞库里的样本是有限的。有一部电影叫《我不是药神》,里面有一种药能抑制这个病,但我们去捐献造血干细胞,是真正能够根治、能够解决这个病,那谁是药神?捐献者就是药神。
再说器官捐献。有些身患重病的患者需要通过移植器官来挽救生命,或许需要眼角膜、脾胃、肾脏,或者是其他。
器官捐献可以在人的生理死亡之后,让生命以另一种形式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一件非常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因为不太懂,心存畏惧。而一个家庭有人开头,家庭成员也会产生更高的接受度,甚至也愿意进行器官捐献,因为这种奉献的精神是代代相传的,是有传承性的。
“三救”所包含的跪地救护,就是我们当前做的“急救地摊”这个模式,我们向大街上的人们科普急救知识,虽然街头人来人往,但只要驻足一会就能学到点东西;急救课堂指的是急救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的集中宣讲。
第三个应急救援,包括急救救护+法律保障,这个在全国来说,我们是首创也是独创,主要是医学界和法律界的一种联合,医生们具备救护知识,我们提供法律保障。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法律层面普及急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保障急救人员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只有为救护加上法律保障,才能让急救人员更加放心施救。
“人人学急救,人人会急救,人人敢急救,人人得急救。”我们的工作,就是让人人敢于急救,没有后顾之忧。
正观新闻记者:从一名职业律师,到成为带领2000余人的“急救天团”的队长,十余年投身急救服务,你的初心是什么?
冯海河:其实我现在的主业仍旧是律师,我从事这项工作已经20多年了。郑州市红十字法律工作志愿服务队最开始的雏形,就是我和朋友们聚到一起学雷锋做好事,现在受到这么多的关注和赞誉,也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2009年,我接触到急救知识没多久后,恰巧遇上河南省图书馆举办活动。活动中有各行各业的工作者,有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当时我就给大家分享急救知识,大家觉得很有用,于是都主动去学,也带动了更多人去传播。
就这样,了解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广,直到2014年5月8日,也就是世界红十字日,我们最开始的一批人,在郑州市红十字会的见证下正式成立了法律工作志愿服务队,至此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始。此后到现在9年间,不断有人加入,目前为止大概有2000余人。
最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分享急救知识,现在成立服务队帮助更多人,将来也会继续做下去,初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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