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维持死缓,当事人李玉前表示将上诉

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维持死缓,当事人李玉前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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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上午,发生于22年前的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一审宣判。

据“六盘水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李玉前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应由李玉前赔偿,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针对其所提的诉讼请求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对其经济损失酌情支持。孟瑞红未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发生在2001年,被告人李玉前被控杀害自己的妻子谢初明、儿子李元昊,其情人孟瑞红被控帮助转移尸体。李玉前一审被判处死刑,孟瑞红获刑8年。李玉前上诉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2003年,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4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李玉前在服刑期间持续申诉,引发大量关注。2016年,贵州省高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2020年9月,贵州省高院裁定,再次将此案发回六盘水中院重审。

2022年11月,六盘水中院开庭重审此案,经过6天的审理后,宣布择期宣判。被告人李玉前也于次月刑满获释出狱。

2023年9月6日上午,再审宣判后,李玉前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还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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