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三年后被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被决定逮捕

退休三年后被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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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庆珂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休三年后被查

官方简历显示,王庆珂,1957年9月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盖州市委书记。2011年4月,任营口市副市级干部、盖州市委书记;2013年6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4年12月,任营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1月,任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换届未提名;2019年10月,退休。

2023年2月20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正义网记者注意到,王庆珂是在退休三年后被查。

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违规公款送礼

2023年8月21 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庆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决定套取动迁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支出;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庆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庆珂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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