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服贸会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进行主题演讲。会后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他表示,大家往往将数字贸易平台看成商业模式的创新,事实上,数字贸易平台有很强的创新功能和效应,可以降低中小企业创新门槛,缩短企业新品研发时间。
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新型产物
新京报:本次论坛上,数字平台备受关注,如何理解数字平台和数字经济的关系?
黄先海: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为新生产要素,以物理世界与信息网络融合为新生产空间,以数字平台为新型组织,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为新产出的新一代经济形态。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
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新型产物。在数字经济形态中,既属于供给侧的新型生产组织,也属于需求侧的新型市场空间。
新京报:中国数字贸易平台的发展现状如何?起到了什么作用?
黄先海:受益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庞大的人口红利和市场规模,我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数字平台企业,阿里、腾讯、京东等平台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展,数字平台企业数量和价值不断增长。
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平台企业引领新时代的产业变革与技术创新。2022年,中国市值排名前100的互联网企业总研发投入达3384亿元,同比增长9.1%。科创板、创业板已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数字领域相关企业占比分别接近40%和35%。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平均研发强度分别为7.33%和6.82%,位居行业排名前两位。
数字贸易平台赋能实体经济创新。根据《2022数字贸易企业百强榜》数据,百强榜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占比为6.9%,其中数字技术类企业的研发投入更达8.4%,远高于全球平均3%的水平。数字贸易平台企业创新,赋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创新与产品创新深度融合。
数字贸易平台基于大数据优势,可提升企业创新效率
新京报:数字贸易平台的创新驱动作用通过哪些方式实现?
黄先海:首先,数字贸易平台本身投入巨大创新,同时也是驱动平台上中小企业创新的无边界“类孵化器”。很多中小企业创新存在门槛,1对N创新方面,数字平台对平台上的企业、商家提供低成本的创新辅导、数据、算力、甚至融资,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主体的创新门槛。1对1创新方面,数字平台对特定企业、新生技术主体提供专属、强有力的创新要素注入,并通过流水、分成等方式获得创新红利。
举例来说,“天猫小黑盒” 就是平台与企业合作创新、赋能创新的新组织。在打造爆款新品的过程中,天猫利用阿里大数据优势,通过趋势洞察、全域仿真、试销诊断等创造性举措,提升了新品成功率。我们调研时了解到,去年天猫平台上几十万种产品和前年几十万种产品差异率超过30%。这意味着,平台创新力远远高于线下。
大数据可以贯穿新品研发、新品内容和新品体验,精准识别消费者。比如线下推出一个新产品,可能需要一年半载的时间。在线上,企业的新产品研发出来后,可以在平台上免费发给一部分消费者使用,让消费者短期内反馈使用效果,进行试销诊断,从而打造爆款网红产品,提高了创新准确率,缩短了新产品创新时间。
另外,平台可以创新试错模拟器,使企业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从“失败中”深度学习、低成本迭代试验、提升创新到达率。
新京报:在促进数字贸易平台发挥创新作用时,要注意什么?
黄先海:我认为,创新的方法发生变革,要求数字经济下的垄断监管进行定义重构与规则重构。对于价格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仍要严格规则,对于数字平台上的创新垄断,则不宜“一刀切”,比如对于经平台赋能的合作创新或创新共同体的创新成果,平台需要一定排他性的“垄断时长”、以实现创新红利共享。
数据方面,需要兼容隐私与发展的数据流动与共享规则,以支撑基于大数据的创新繁荣。鼓励平台在公平共享开放的大背景下建立数据开放共享制度,为初创企业打造更好的创业环境。
中国能成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重要参与者和制订者
新京报:本届服贸会主题为“开放引领发展,合作共赢未来”,你认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有哪些新趋势?
黄先海:中国货物贸易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制造”在世界享有盛誉,但服务贸易相对滞后。近几年来,服务贸易也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增长速度远远快于货物贸易。以往常规的服务贸易是依托货物贸易产生的,比如交通,金融,是直接为货物贸易服务的类别。如今,电影版权等数字产品、法律服务、中介服务等有所增加,以后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另外,中国AI类的服务贸易产品不断领先。
新京报:全球正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在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的过程中,还有哪些挑战?
黄先海:目前最直接的障碍是服务贸易的规则问题。此前,全世界以货物贸易为主,规则体系建构得比较早,货物贸易的规则在WTO的推动下相对比较成熟。服务贸易是后期崛起的,原来的主角是发达国家,所以发展中国家参与服务贸易相对较少,服务贸易的规则体系正在形成中。全球贸易如果没有规则来支撑,会产生很多摩擦和限制。另一方面,我国国内服务贸易开放力度相对来说滞后于货物贸易,比如外资准入等有一些限制。
新京报:中国在数字贸易规则制订中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黄先海:中国在服务贸易特别是数字贸易,位于世界第二,有很强的实力、基础和竞争力。中国能成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重要参与者和制订者。跨境电子商务方面,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些规则体系可以成为全球的规则体系,而且全球也认同这样的做法。
目前,中国在和国际对话当中,比较难的是两点。一是数据跨境流动,目前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的要求比较高。基于安全考虑,流动的限制比较多。虽然我们也在往前走,但离数字贸易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国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另外,应该进一步探索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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