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9月1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向红琼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退缴在案的向红琼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向红琼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向红琼利用担任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结算方式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59万余元,其中1487万余元尚未实际获得。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向红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向红琼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受贿所得已全部查扣在案,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3月17日消息,向红琼被查;2022年8月25日消息,她被“双开”。
经查,向红琼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避重就轻,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牟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出借财政专户资金;利令智昏,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向红琼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向红琼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履历显示,向红琼出生于1958年11月。她早期曾任职贵州农学院植保系,2000年7月任贵州大学农学院植保系副主任。其间,她于1999年12月评为副教授、2000年12月评为教授。
2002年6月,向红琼离开高校,调任六盘水市副市长,后曾先后挂职任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科技与环境保护部副主任。
2008年6月,向红琼调任贵州省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副州长、代州长。2012年2月,她任黔南州州长。
2016年9月,向红琼调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7年2月改任为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年1月,向红琼调任贵州省政协民宗委主任,2022年1月卸任,2个月后被查。
今年1月,贵州省电视专题片《一严到底》披露,在担任州长后,向红琼越来越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渐渐迷失了自我。她开始利用州长的身份为商人站台,从中谋取好处。
她哭着忏悔说:我作为政府的“班长”,最后是“两面派”,在台上讲廉政,讲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我在我们班子成员分工的时候也强调,每个分工的副州长,都要对你那一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但是自己在下面却搞腐败,确实也愧对黔南人民,也影响了黔南的廉政建设、廉政生态。我的班子也有两个成员出问题,今天想起来,自己没有起到好的榜样作用。
包括向红琼在内,近年来黔南州已有李月成、向红琼、钟阳三任州长被查。此外,2017年8月至2022年3月任黔西南州委书记的刘文新,2022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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