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获刑12年:任黔南州州长期间3年受贿超3000万

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获刑12年:任黔南州州长期间3年受贿超3000万

00:00
02:44

9月1日,贵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受贿一案,以向红琼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同时,对退缴在案的向红琼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 图据安顺中院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向红琼利用担任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结算方式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59万余元,其中1487万余元尚未实际获得。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向红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向红琼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受贿所得已全部查扣在案,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向红琼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公开简历显示,向红琼生于1958年11月,贵州余庆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11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她曾任贵州农学院植保系教师,1999年评为副教授,后任贵州大学农学院植保系副主任,并评为教授。2002年,她离开高校,先后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副市长,贵州省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11年9月,调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副州长、代州长,半年后任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在黔南州任职5年后,她又先后担任了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等职。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去年3月17日通报,向红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去年8月25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再次通报,向红琼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