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后西藏首虎被公诉: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

党的二十大后西藏首虎被公诉: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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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纪国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纪国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纪国刚利用担任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兼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

造成严重政治危害

记者注意到,纪国刚2023年5月被“双开”。“双开”通报显示,纪国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新发展理念,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违规安排工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纪国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系党的二十大后西藏首虎

党的二十大后,打虎动作频频。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忠伟等先后被查。纪国刚是党的二十大后西藏首虎,也是党的二十大后第四位被查的中管干部。

公开资料显示,纪国刚是吉林延吉人,长期在国家计委、西藏自治区任职,2016年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落马。

他历任国家计委机关团委书记,国家计委投资司非工业处处长、投资司公共事业投资处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巡视员等职。

2012年12月,纪国刚空降西藏,历任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2016年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同年1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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