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受理“女子报案被性侵未获立案”刑事复议,已开展全面复查 当事人遗书称“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

警方受理“女子报案被性侵未获立案”刑事复议,已开展全面复查 当事人遗书称“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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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3日中午,程先生陪女儿在公安处做完笔录。因为一直联系不上妻子义女士,他和女儿小程在海南文昌市迈号镇水北三排坡村的家附近,四处寻找义女士。直到走到一个水库附近,程先生看到水中央漂浮着一个人,那人的衣服正是妻子早上穿的那件……他跳进水里,游到妻子旁边,当时妻子身体已经僵硬。

程先生称,义女士去世前,出门时锁了家门,也将一些现金和她的遗书锁在房里。遗书中,她提到自己没有想到会被强奸,因为自己“不懂法,把嫌犯的犯罪罪证也弄丢了”,她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家庭。在这之前,她指控强奸自己的男人黄某某曾到她家,提出给她1万元精神补偿想了结此事。

2023年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给已离世的义女士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她7月17日控告自己被强奸案,该局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小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不服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已申请复议。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黄某某,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8月26日,文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局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目前已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文昌市公安局回应此事

当事人生前讲述:

自称前后三次被骚扰、侵害

案发前,义女士的小家庭苦日子似乎已经熬出头了。现在,这个没了义女士的家庭,又陷入悲愤之中。

程先生是湖南永州人,妻子今年40多岁,他和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夫妻在海南种植水果已多年。2015年2月,他们的儿子因长期面色苍白、乏力,前往医院治疗,被确诊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夫妻二人花光了积蓄为儿子治病,长期劳累也使他们身体落下一些病根。小程因为弟弟生病,选择上学费便宜还有补助的职业学校,后来也上了大专。

他们一家人在迈号镇一处地里种水果。之前一个老乡在当地种水果,后来不种了,转让给了程家。旧住处因为台风损坏,变得破败也不通电,他们一家人搬到接手的老乡的住处居住,两个住处距离三四公里。

“儿子生病的时候,我自己也生病,这么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义女士在遗书中提到,家里现在没有欠他人的钱,存款和借出去的钱加起来差不多有20万元。小程提到,她打工存了一些积蓄,还通过了专升本,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正准备上学。这个家庭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一个多月前,程先生砍芭蕉时伤了腿,这让他无法继续干重活。地里的芭蕉渐渐成熟,为了不影响收入,义女士不得不从丈夫那里接过砍芭蕉的重活。

按照程先生的说法:镇上收水果的黄某某看上去50多岁,孩子都已成家。程先生以往跟黄某某接触不多,只有过几次交易,每次交易都在之前生活的地方附近芭蕉林砍芭蕉卖,一次收入300元左右。而义女士生前告诉丈夫,丈夫受伤后她3次砍芭蕉卖给黄某某,3次都遭到黄某某不同程度的侵害。

据义女士家属讲述:在7月15日案发前,义女士和黄某某两次因为买卖芭蕉的事情见面。义女士家属称义女士生前说,第一次见面时黄某某就抱了她,口头上对义女士说,做农活很辛苦,可以和他发生关系,黄某某会在经济上给她好处。义女士当时就明确拒绝,说自己不是那种人。第二次见面时,黄某某强行把义女士抱到义女士夫妻曾经居住、现在用来避雨歇脚的房间里吻她,摸她胸部,她当时极力反抗并挣脱离开了。

程先生回忆,妻子第二次与黄某某见面后,夜里他发现妻子膝盖上方大腿处,有一块鹅蛋大小的红色伤口。他当时问怎么回事,妻子回答是不小心刮到的。7月17日,“才知道那个伤口是妻子反抗时受伤的。”

芭蕉熟了,7月份台风频发,影响着生计。7月14日,义女士和黄某某约定7月15日下午砍芭蕉卖。按照义女士家属的说法,7月15日下午两人见面后,黄某某给义女士喝过一瓶菊花茶,砍芭蕉时下了雨,在芭蕉买卖结束后,义女士当时觉得肚子不舒服,身上也被淋湿了,如果返回现在的住处,需要骑电动车行驶三四公里,她就留在原来的住处休息。

按照义女士家属的说法,黄某某先是离开了,后来又折返了回去,进屋强奸了义女士。他临走前,丢了150元到房内。

事发的小屋

程先生记得,那天下午5点多妻子开车回家时,在家门口小坡上摔了3次,此后一直闷闷不乐,不太对劲。她当时没告诉丈夫她与黄某某发生的事,回家之后洗了澡。

遗书称自己“太胆小”

报案被强奸未获立案,家人申请复议

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7月16日,他去之前的住处喂鸡。打开门发现房间变得很乱,纸巾也全部湿了,被使用过。程先生问妻子,妻子起初不敢说,后来才提到黄某某,并说“黄某某对她说自己在当地有‘后台’”,她很害怕。程先生把家里的情况告诉了在海口打暑假工的女儿小程。小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与母亲电话沟通中,母亲一直哭。多次询问后,母亲才提到她被黄某某骚扰的事情,但没有提发生关系。

程先生称,他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后,就说妻子太傻,为什么这么久都不给家人说清楚,他说自己也不会怪她。妻子则说,她知道丈夫脾气比较暴躁,担心丈夫去伤害他人,而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她不想这个家庭受到影响。

程先生说,7月17日,黄某某提着礼物并带着一些现金到自己家。在对方言语中,他才知道不只是性骚扰那么简单,还有发生关系的情节。

小程得知黄某某上门后,跟父亲打了电话。小程提供的电话录音中,程先生说他要报警,黄某某则结结巴巴地说,“我给你一万五现金,就什么没有发生过了。”义女士当时情绪很激动,表示不想跟黄某某说,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家庭。她之前是担心自己家庭遭殃,才没跟老公说。小程在电话里坚持表示需要报警解决此事,黄某某则一直想给钱了结此事,还曾微信转账给程先生4000元,但程先生没有收。

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7月17日他报警后警察来到他家之前,黄某某曾写下一张字条,写的内容已经记不太清楚,大意是“本人与义女士发生关系,赔偿义女士精神损失费1万元”,黄某某当时还在字条上签了名字。他们没有收这笔钱,警方到他家后,将那张字条作为证据带走了。

关于程先生所说“警方取走字条”一事,以及当时是何方出警?就此问题,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文昌市公安局,对方并未予以回应。相关办案民警的电话也未能接通。

义女士在当地医院看病的病历显示:7月17日,义女士主诉她在7月15日下午3点被强暴后出现少许血性分泌物。医院诊断为“嫌疑强奸和诱奸后接受的检查和观察”。程先生7月16日发现被用的纸巾,按义女士的说法,是她被强奸后出血,用了很多纸巾擦拭。而黄某某的说法是,他在砍芭蕉期间手被划破,就用了一些纸巾。

7月17日报案后,义女士去当地派出所做了第一次笔录。小程称,7月18日,黄某某和他家人曾开车去程先生家,想带他们前往派出所和解,但最终没有进派出所,也没有和解。

7月18日下午,小程闻讯利用自己轮班的休息时间,从海口坐车回家。小程记得,回家后妈妈一直哭。妈妈原本比较胖,一下子就瘦了,憔悴了很多。因为休息时间有限,小程当天就回海口赶着上夜班了。7月19日早上5点左右,义女士开始自言自语、絮絮叨叨,不知她在说什么。

7月22日,程先生陪着妻子去做了第二次笔录,小程也被警方通知7月23日回当地做笔录。7月23日上午,她乘坐公交回文昌市,顺路去了派出所。程先生提出夫妻两人一起去派出所陪女儿,但义女士说她累了,想在家休息。程先生没有发现妻子有特别的异常,就先离开家去陪女儿。小程记得,7月23日9点半左右,她给母亲打过一个电话,但没人接听,后来打了好几个电话也无人接听。等她做完笔录中午12点多回家时,发现家里大门上着锁。他们进门后发现义女士将现金等物品放在床上,还有手写的一封遗书。

这封遗书中,义女士首先说自己对不起家人,让家人受到很大的伤害,她原本只想平平安安好好过日子。眼见着一家人熬过了苦日子,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她“百口莫辩”。“如果不是你弄伤脚,我也不会去砍芭蕉,就不会给坏人有机会。”

遗书中,义女士恨自己太胆小,“我恨自己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现在这样我不懂法律,把罪证也弄没了。”她在遗书中提到,自己做笔录时头很痛,要崩溃了。7月15日的过程她记不太清楚了,“反抗不反抗的意思不明白。如果反抗要像你们说的抓伤,抓扯烂衣服这些没有,我害怕他打我,弄我的家人,因为他说他在外面打架人家都怕他……我的口供只说推了他,说不要搞,这算不算反抗?”她还提到,自己之所以选择离开,是不知道怎么做才会让家人少受一些伤害,也希望坏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嘱咐家人照顾她的父母。

程先生和小程分头漫山遍野地寻找义女士。最后,程先生在一个水库中央看到了妻子早上穿的衣服……他把妻子捞到岸边,当时义女士身体已经僵硬。小程听到父亲的哭声赶了过来,看到了母亲的遗体。义女士永远离开了她生前想守护的那个家。

程先生称,事情发生后妻子下体流血,他曾将报警前妻子的一条内裤作为物证交给警察。据他讲述,7月17日报警时,他只看到警方到案发那个小屋拍照,没有取物证,“是妻子去世一周左右才再次进小屋调取物证的。”

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向义女士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义女士报案被强奸,该局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这让义女士家人不服,他们已申请复议。

不予立案决定

8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文昌市公安局询问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该局未作任何回复。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黄某某,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8月26日,文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局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目前已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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