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两部门: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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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8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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