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8亿修缮的天水明清古建筑被改成餐厅、火锅店 专家:保护级别较高古建筑不能搞商业开发

超8亿修缮的天水明清古建筑被改成餐厅、火锅店 专家:保护级别较高古建筑不能搞商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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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超过8亿元修缮一新的甘肃天水古城,因被央视新闻报道文保院落被改成日式风格餐厅、火锅店,威胁古建筑的安全而引发关注。

8月20日,天水市委、市政府公开回应称,将采取“由文物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同时,集中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8月21日,天水市文化旅游局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落实天水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工作进展将会及时对外通报。

福建理工大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教授姚洪峰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古建筑是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和文化繁荣的象征,但目前古建筑保护工作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古建筑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超8亿修缮的明清古建筑成了餐厅、火锅店

当地文旅局回应:正在整改

据央视新闻报道,甘肃天水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民居院落群,因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

为抢救这些古建筑,当地对西关片区启动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其中省保级1处、县保级3处、保护点25处。

报道中提到,天水市财政局数据显示,从2015年至2021年,天水市拨付的西关古城保护资金就超过8.88亿元。没想到的是,不到两年时间,花大成本修缮的文保院落就遭遇了“改头换面”。很多商业进驻改造院落,成为了游客消费场所。

位于天水古城内厚生巷13号的一处日式风格餐厅,是建于明清时期的文保院落。但如今,这里已看不到曾经庭院宽敞、青砖黛瓦、雕梁画栋的中式古建风貌。院中台明被木板覆盖,营造成日式风格,西厢房外还加盖了两间日式小屋。

天水古城特聘顾问、负责修缮古民居的专家黄国翔接受采访时介绍,这种改变古院风貌的新加和改建并不被允许。改建后,雨天时雨水会溅到柱子上,加快院落的糟朽。这些损害是不可逆的,见水一次伤害一次。

此前黄国翔发现了这个问题,曾多次要求经营主体停工整改并修改装修方案,但并未引起当时负责运营古城的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视,日式风格餐厅最终如期开业。

据央视新闻报道,在天水古城,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解放路的10号和12号文保院落,已成为一家经营餐饮和罐罐茶的餐厅。曾精心修缮过的柱子上钉着指纹打卡机,在后院,经营者还加盖了彩钢厨房。

对此,天水市秦州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股股长汪祥军表示,2022年9月,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曾下文要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这些“改头换面”的经营均系未批先设、未批先修,主管部门“没有收到任何报批手续,所以无从监管”。

除了违规装修、添建变为餐厅,央视上述报道还提到,防火风险随之增大,记者跟随辖区消防人员进行了一次文保院落随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比比皆是。

曝光后,8月20日,天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对天水古城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集中开展文保知识宣传活动,并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对天水古城运营企业及经营商户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把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放在首位。

天水市委、市政府还提到,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监管缺失、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8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天水市文化与旅游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落实天水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工作进展将会及时对外通报。”

专家谈古建筑保护难题

火灾等隐患是古建筑保护大敌

古建筑以独特的形式承载了大量的历史信息,是各地区独特地方文化的集中体现,保护古建筑的意义不言而喻。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古建筑保护的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曾于2021年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

在福建理工大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教授姚洪峰看来,保护古建筑层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消防安全问题,火灾对于所有古建筑的威胁都是毁灭性的。姚洪峰提到,近些年比较受关注的如2022年8月中国现存最长木拱廊桥——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万安桥着火,整个桥体坍塌焚毁;2021年2月,拥有400多年历史的云南省临沧市翁丁古寨火灾,大火过后百余栋房屋只剩三四栋。

↑2021年2月翁丁古寨发生严重火灾 资料图

其次是古建筑的结构安全性问题。姚洪峰告诉记者,我国大部分古建筑都是土木结构,大木结构腐朽变形也就成了古建筑保护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此外还有地基基础沉降问题,随着地基下沉加大,建筑物外部墙体开裂变形、承重的大木架走或断裂,有的还伴有局部柱顶石下沉或上凸等险情,这些都属于古建筑的结构安全性问题。

再者,就是古建筑面临的盗窃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古建筑,“由于关注和保护力度不够,很多古建筑好的构建都被盗窃拆走了,这对于古建筑来说无疑也是毁灭性的破坏。”姚洪峰说。

“其实这些问题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一直存在,要想短时间内杜绝或者解决,也不太可能,尤其是在一些比较偏远地方的古建筑,或者文物保护级别比较低的古建筑,只能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去避免。”姚洪峰表示,比如在消防安全层面,一些寺庙古建筑是无法避免明火的,这对古建筑的潜在威胁很大。对于这类问题,一些地方的经验是,要烧香就在建筑外面烧。而保护级别比较高的古建筑,电源最好就不要进来,采用电池照明等方式,避免线路老化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保护级别较高的古建筑,不能搞商业开发

而对于媒体曝光的天水古城的一些现象,姚洪峰表示,这涉及到古建筑保护的另一层面的问题,即古建筑的再利用、焕发第二次生命的问题。

姚洪峰告诉记者,古建筑保护也是分级别的,保护级别比较高的古建筑不能进行商业开发,只能采取建成博物馆等方式保护利用;而对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是可以进行一些特定的商业开发的,但古建筑本身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修缮时应尽量保留原有的结构、外观和风格,也应交由专业的古建筑设计与修缮团队完成。

去年8月,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首次专门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

根据这份意见,社会力量可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要求,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所以,具体到这次事件,要看涉及古建筑的具体级别,如果是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那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县级或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那也看所开设商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如果不符合,肯定是违规的。”姚洪峰表示,同时,用作商业开发,也不能威胁古建筑的主体安全,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原貌。同时,消防安全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像日式餐厅、火锅店,都是易引发火灾的地方,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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