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军区系统中,省一级行政区划都会设立省军区(直辖市叫警备区、北京叫卫戍区),级别一般是正军级,而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是副战区级。同时,为了更好的衔接各级地方的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兵役征集、民兵队伍管理以及军地协调联系等涉军工作,省军区在地级市/州/盟会设立正师级的军分区,而在县级市/县/旗则设立正团级的人民武装部(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建制)。
需要指出的是,我党一贯重视人民群众武装力量的建设,在历次革命战争时期都在县、区建立了人民群众武装的领导机构。而县级人民武装部虽然看似存在感不强,但却是标准的正团级,还是解放军现役单位,其部长和政委都是正团级上校,另外还会设一名副部长(副团级、中校)。相比之下,设置在乡镇、街道的人民武装部叫作“专职人民武装部”,属于政府部门,而不是军队现役单位,其在编工作人员要么是公务员、要么就是事业编。
欢迎收听军备解码带来的最新军情资讯,敬请订阅关注!
目前,经过军改后的县级人民武装部,现役编制占比较少,文职人员编制较多。通常情况下,只有部长、政委、副部长、军事科长和极少数参谋是现役编制,穿着军装、佩戴“国防动员单位”臂章,其余工作人员则是文职人员,穿着军队文职人员制服。在下属部门设置上,县级人民武装部主要设有保障科、军事科和政工科;而且为了精兵简政,每个科室相应的只设一名科长或主任,不再另设副职。另外,有部分地区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还会代管一些地方上的事业单位,比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国防训练中心等等。
根据工作需要,县党委书记同时兼任当地人民武装部的第一书记,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或政委中的一名正职领导进入同级县党委担任党委常委,享受同级党委副职待遇。
在职能定位方面,县级人民武装部是“应急应战的指挥部、县委的军事部、后备力量的建设部、是县政府的兵役部、军民融合发展的协调部”,负责本行政区划内的国防动员、兵役征集、民兵整组、民兵训练等工作。另外,新疆军区、兵团军事部和西藏军区下辖的人民武装部更为特殊,额外担负着边防、平叛等战备任务,因此下辖有一定的作战部队。
最后,再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县级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任职情况。军改后,县级人民武装部的部长、政委不再都是由陆军军官担任,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军种都有相应的优秀军官交流至省军区系统担任人武部部长或政委,更好的服务全军、服务国防。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点赞、留言互动!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