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
8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提出上述要求。
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
新京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探索在全国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为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设联合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室相关工作。《工作意见》提出,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可以探索轮值检察人员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开展资金协查等工作。
《工作意见》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深化检银反洗钱合作,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提升洗钱犯罪线索的研判分析效率,有效凝聚双方工作合力。
2020年以来洗钱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逐年攀升
近年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均将反洗钱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并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洗钱犯罪66件、74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逐年攀升。今年上半年,起诉洗钱犯罪21件、21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所办理的洗钱上游犯罪涉及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12个罪名,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有力震慑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北京检察机关深化检银协作,以资金协查形成办案合力。“由市检察院统一向营管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充分发挥营管部的反洗钱调查职能优势和大数据平台作用。2020年以来,共对32件上游犯罪案件开展资金协查,充分挖掘洗钱犯罪线索,为案件查办提供全方位金融情报支持。”杜邈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处长刘丽洪表示,反洗钱以“追踪资金”为核心内容,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洗钱等违法犯罪的资金监测和分析、协查可疑账户和交易、线索摸排和移送等方面持续发力。近三年,共协助成员单位开展反洗钱调查120余起,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0余份。
“近三年,以洗钱罪判决的案件中,洗钱金额超百万元的案件占比超过60%,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元,且基本实现了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的全覆盖。”刘丽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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