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市原副市长贾汝昌被双开:不修私德,违反生活纪律 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

甘肃白银市原副市长贾汝昌被双开:不修私德,违反生活纪律 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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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白银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汝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汝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长期违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肆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任职地方公职人员的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安排工作,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履职不严,违规决策挪用专项资金;不修私德,违反生活纪律。放纵贪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贾汝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贾汝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贾汝昌,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甘肃靖远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7-1992.02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农建办干部

1992.02-1992.11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农业办副主任、农建办副主任

1992.11-1996.11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副乡长、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副主任

1996.11-1997.05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乡长、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副主任

1997.05-1998.03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乡长、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主任

1998.03-1998.07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主任

1998.07-2000.05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党工委书记

2000.05-2001.11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党工委书记

2001.11-2006.02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6.02-2009.11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11-2011.08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委书记

2011.08-2014.01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委书记

2014.01-2021.10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10-2023.08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地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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