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北京市反家庭暴力研究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北京三中院举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延平,市妇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建工作部部长李雪松,北京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付琳,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三中院民二庭庭长马立红,民二庭副庭长林存义、杨夏出席签约揭牌仪式。
仪式上,陈延平、薛强分别代表市妇联和三中院签署《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北京市反家庭暴力研究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为研究实践基地揭牌。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反家庭暴力研究实践基地的建立主要是为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实施,充分整合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合力调处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切实有效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
基地建立后,双方将进行常态化联系,共建联络办公室,进行反家暴的业务对接、推进、协调工作;共同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院的法治资源优势和各层级妇联的组织优势,面向社会、家庭、妇女儿童和妇联干部开展分众化、分层次的法治宣传工作;共同开展涉家庭暴力司法实践问题研究,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着力破解反家暴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双方还将协同配合对家暴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化解家暴受害人不良情绪,释放“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叠加效应,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帮助特殊群体走出困境。
此外,反家庭暴力研究实践基地将重点关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施效果。三中院将与基层法院共同探索推动基层法院与属地公安、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建立共同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作用。根据反家庭暴力研究实践基地建设内容,三中院将协同辖区法院探索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并将持续加强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培训工作。
新京报记者获悉,三中院将以反家庭暴力研究实践基地的建立为契机,积极与北京市妇联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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