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壶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3年8月7日20时32分许,壶关县679县道店上镇鳌街村南路段发生一起醉酒驾车、逆向行驶与6名行人碰撞事故,现场6人伤亡。经抢救1人无生命危险,5人无生命体征。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男34岁,店上镇郊界底村人) 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依法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57mg/100ml,为醉酒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提醒: 广大驾驶人要汲取此次事故惨痛教训,珍爱生命、敬畏生命,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严刑峻法
毙了
死刑
切,好像是最高判三年
这是故意杀人,只不过是酒壮怂人胆了,怎么能定义成醉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