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不仅要安全、合法驾驶,更要防止“路怒症”,否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害人害己。8月2日,四川宜宾屏山县男子黄某,在躲避两天后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因一时情绪上头,他一路4次恶意逼近同行车辆,险些引发事故。
8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屏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7月31日中午,屏山公安交警接群众举报称,自己驾车在县城金沙江大道往中医院方向行驶时,被一辆汽车多次恶意别车,“当时我们车上有名孕妇,急需送往医院,对方的别车行为险些酿成事故……”接到举报后,屏山公安交警迅速调取了该路段的视频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紫色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连续四次故意别车,严重影响了旁边白色轿车的正常通行,并导致白色轿车险些撞上路灯杆。
通过核查,民警获取紫色汽车驾驶员黄某的信息后,传唤其到交管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然而,黄某拒不配合调查,并称:“我就是不会来”。为了让黄某尽快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处理,民警在县城各大路口加强排查,但两天过去,黄某的车辆始终没出现在公路上和监控中。
8月2日下午,躲避两天的黄某主动来到宜宾市屏山县石盘检查站找到民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民警询问了解到,7月31日中午,黄某驾车与旁边的白色轿车一同在屏山法院门口等红绿灯,绿灯起步时,黄某认为白色轿车故意不让自己,遂情绪上头,一路恶意别车4次。民警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为其分析了开“斗气车”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最终,黄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因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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