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在生产的一款名为“韩鹭氨基酸洗发水”的外包装上,违法标注“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被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6月21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后,地方监管部门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一号多用”开出的首张罚单。目前,全国多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针对化妆品标签上标注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7月初,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也相继发文“开展自查”。7月下旬,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电商平台上,涉嫌“一号多用”的化妆品仍有销售,多个产品销售超10万件。有商家以产品是“知名药企研发”“直售”为噱头,强化药企元素,误导消费者。除了傍“药企名称”宣传售卖外,还有多个包装上印有不同商标、文字的化妆品,使用的是同一个“国妆特字”批号的情形存在。
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是指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化妆品行业从业者称,套证多出现于具有美白、防晒、祛斑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类别中,因为根据规定这类化妆品需要通过国家食药监部门申请“国妆特字”批文,该批文申请周期长、成本高。专项检查以来,很多化妆品生产企业已停产或召回了违法产品,但在销售端,电商平台目前还仍有在售。
化妆品标上药企名成为爆款
针对品硬科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品硬科技在生产的化妆品包装容器上标注“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化妆品是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
类似的产品在电商平台上还有很多。
7月25日至28日,连续在抖音平台“淡斑精华水爆款榜”霸榜的,是一款名为“巧依美美白淡斑菁华乳”的化妆品。不过在商家展示的商品图文介绍中,这个产品名称并不显眼,惹人注目的是重复出现的“白云山”元素。
进入商品链接,首张图片中除了产品功效“美白淡斑 提亮肤色”几个大字外,最为显眼的则是占据图片左上角位置,红底白字加粗标注的“白云山”三个大字。
图片下方的文字及产品详情图信息显示,该产品为“广药白云山美白亮白精华液”,是广药白云山专研的产品,获有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文号:国妆特字G20212006。店铺客服也向记者确认称,这是广药白云山旗下的产品。不过在商品页面被折叠的“产品参数”中,该产品的品名被标注为“巧依美美白淡斑菁华乳”,生产企业是广东巧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这些明与暗的信息,不免令人疑惑:这款产品的责任主体,到底是高调亮相的“白云山”,还是不易被找寻的巧巧科技。
新京报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该产品的批准文号发现,这款祛斑类的化妆品,在备案信息中,根本没有任何与“广药”“白云山”有关的字样。记者通过网购到手的产品外包装确认,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只是该产品的经销商。
有化妆品业内人士向记者确认,巧巧科技虽然拿到了“白云山”商标的授权,可以在产品上标注相关商标,但这种行为会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该化妆品是白云山生产,涉嫌“一号多用”的违法行为。
截至7月28日,该化妆品在抖音店铺“白云山护肤旗舰店”,已售卖10万件。淘宝、快手、拼多多平台上,同款产品也在售卖,商家还打出了“广药白云山 49年潜心专研祛斑科学配方”和“百强药企 值得信赖”的宣传。
违法标注药企名称、品牌名的化妆品,并非孤例。在电商平台检索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时,标注有“仁和匠心”“南京同仁堂”等字样的化妆品不时出现。
7月28日晚,抖音平台“人 仁和匠心家居清洁旗舰店”正在直播销售一款具有美白提亮功效的洗面奶。页面中“产品参数”显示,“人 仁和匠心”是产品品牌,该产品名称为梦寇美白洁面乳,由广州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
根据该产品标注的产品批号在国家食药监局查询,发现该产品的备案信息中,并没有关于“人 仁和匠心”的相关信息。检索可见,该产品在抖音平台的多个店铺中售卖,总销量超10万单。
此外,记者在淘宝、抖音平台,还发现了多个标注有“南京同仁堂”字样的美白祛斑产品,商家打出“百年品牌 官方直售”“不是所有祛斑产品 都有制药企业背景”的噱头。通过产品备案号查询可见,这些产品备案信息中,无与“同仁堂”相关的商标或文字信息。
一个“特妆”批号产了多个“崽”
在抖音平台上,一个品牌为“妆上”的面部保湿美白套盒,销量火爆,多个店铺累计对该产品的销量超30万件。8月1日,在“美白面部套装爆款榜”中,不同商家售卖该产品的链接,分别占据榜单的第四名和第七名。
从产品图片可以看到,在该化妆品的包装瓶的视觉中心点位“妆上”二字被醒目标注,下方一行小字印着“姿维雅美白水”。产品详情“产品参数”中显示:该产品系广州市姿维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60687。
而在淘宝平台检索可见,一款与上述产品包装相似的化妆品也在销售,该产品使用的特妆批号和生产企业与上述产品一致。不同的是该化妆品的包装瓶及包装盒的醒目位置,标注的不是“妆上”,而是英文“FYING”,产品外包装标注为“东姿”。
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该产品的批准文号可见,姿维雅公司在该产品备案信息中,并没有妆上、FYING或东姿的相关信息,产品的全名为“姿维雅美白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查询可见,妆上、FYING、东姿的商标持有者,也并非姿维雅公司。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称,姿维雅公司获得特妆证号后,为其他企业代生产该产品,并强化委托方的商标,因这种做法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这款产品是委托方生产,属于涉嫌“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中的一种。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尊爱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爱防晒乳”也存在一号多用的情况,从电商平台检索可见,多款不同包装、标注着不同商标的“尊爱防晒乳”,仍在售卖。
7月底,记者先后对网购到的4款不同包装的尊爱防晒乳进行对比,4款产品均为尊爱化妆品公司生产,使用的批号均为国妆特号G20202449,产品成分含量也完全一样,不同的是这四款产品各自的包装上,分别印有:温美泉、丽颜世家、梦蔻、万般微颜的商标或名称。
国家食药监局官网查询备案信息可见,尊爱化妆品公司在申请该产品的特妆批号时,备注的信息只有“尊爱防晒乳”,并不包含上述几个商标或名称。而这些由同一厂家、使用同一配方生产的化妆品,经过贴标、换包装后,产品的售价也从19.9元到188元不等。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冠以不同品牌,套用同一个特妆证号生产、售卖的化妆品并不少见。7月31日,广东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给记者的“货盘表”显示,该企业代生产的多个不同品牌的产品,使用的是同一个特妆批号。
“一号多用”三种情况为检查重点
此前,一位化妆品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有特证批文的工厂都在“一号多用”上尝到甜头,很多工厂申请到有多个特证批文,就是为了方便品牌方“贴牌”“套证”,有的一个特妆批号甚至被应用于几十款不同包装不同商标的产品。
针对“一号多用”的缘由,广州一家化妆品企业的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具有美白、防晒、祛斑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需要通过国家食药监局申请“国妆特字”的批号,产品不仅需要进行人体测评,还需要专家的评审,周期在1年以上,成本也比较高,很多企业为了产品尽快上市,所以套用特妆号的情况较多。
针对“一号多用”的情况,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于6月21日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要求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会议明确,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重点检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三种情形。
截至目前,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河南等省份已相继开展“一号多用”专项行动。
7月初,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也发布专项治理公告,表示会对在售的化妆品进行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展示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或者冒用、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商品作下架、删除、扣分处理。
电商平台相继发布“一号多用”自查通知后,有一些套证的产品已经下架,但目前在平台上还有此类化妆品在售。
前述化妆品企业负责人称,据他了解目前已有企业停产或召回了此前生产的“一号多用”化妆品。目前,对于客户要求生产的舒缓、抗皱等化妆品,他的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商标,申请普通的备案批号,最长两个月就可以完成。对于必须要“特妆证号”的化妆品,目前只能根据客户品牌的整体风格,进行设计,但不能标注备案号以外的商标、名称等信息。
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办人李锦聪称,近30余年,化妆品行业飞速发展,监管部门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督,从最初的非法添加、原料安全等问题,延伸到了产品外包装上的监管,这意味着化妆品行业将会更加规范。
李锦聪表示,在相关部门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严禁这些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购买化妆品,不轻易相信广告中的夸大内容,要选择有信誉和口碑的品牌和产品。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