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杨云峰被开除党籍: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云南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杨云峰被开除党籍: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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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云南省临沧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杨云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云峰在担任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期间,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执法犯法,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组织函询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违法改造房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云峰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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