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陷入昏迷,医生为其安排剖腹产,丈夫却为一个荒唐的理由,6次拒签手术同意书

女子陷入昏迷,医生为其安排剖腹产,丈夫却为一个荒唐的理由,6次拒签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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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2岁的孕妇李丽云因肺炎陷入昏迷,医生为其安排剖腹产手术,而其丈夫却为一个荒唐的理由,6次拒签手术同意书。

21日下午,22岁的孕妇李丽云在北京一家医院就诊。经过诊断,她被确诊患有心脏功能不全和重症肺炎。不久,她因病情严重,陷入昏迷。

医生建议剖腹产,医护人员也全部就位,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手术却迟迟未能进行。医护人员和病人丈夫前前后后沟通了6次,对方就是不签同意书。

躺在手术床上的李丽云脸色灰白,气若游丝。在精神涣散间,过往的岁月如走马灯般在眼前掠过……

2002年,怀揣“明星梦”的李丽云通过个人努力如愿考上了长沙电影学院,但在入学后,她才明白,这个圈子对普通人来说,是那么地遥不可及。

想当演员,起码要有名校进修的加持,费用最少几十万。而她父亲眼看着女儿一天天地消沉,仅仅借来2万块钱,把她送到了一所普通的影视学校学习,效果并不理想。

李丽云作为家中的长女,父母本指望她能早日养家,可她却做着不切实际的梦。几番争执之后,她竟离家出走了。

她心灰意冷,爬上了大桥的围栏,打算自杀。

突然,一个路过的男人叫住了她。在此人的耐心劝说下,李丽云放弃了寻死的念头。

这个叫肖志军的男人就像一道光,拨开了李丽云心中的浓雾。对父母感到失望的她,哀求肖志军带她远走高飞。

涉世未深的女孩以为找到了勇敢的骑士,殊不知,这个男人将彻底改变她的生命轨迹。

在相处中,她得知肖志军比自己大8岁,初中辍学后便在郴州的一间刨花板工厂当工人。2004年,工厂改制,他被迫下了岗,此后便过上了流浪的生活。

后来两人决定前往北京生活,他们一路上靠着干零工的钱度日,风餐露宿,有时甚至在马路边、工棚和桥洞过夜。

2006年夏天,走投无路的李丽云才联系了母亲,说自己在北京读书,想要点生活费。母亲二话不说就答应每个月给她汇去两三百元。

可她母亲怎样都不会想到,早已辍学的女儿,与流浪汉同居还怀了孕。

而李丽云的生活刚有了点起色,厄运却又找上了门。

她感冒了,随便买了点药吃,便没放心上。但几天后,她开始高烧不退、胸闷和咳血。他们一下子慌了神,才来到医院做检查。

医生建议李丽云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好心的副院长表示可以减免所有费用,可肖志军却死活不同意手术,他究竟有什么难言之隐呢?

原来多年前,曾有个算命先生告诉肖志军,他的第一个老婆是别人害死的,所以他信不过医院。

不管医生怎么解释李丽云病情的严重性,他就是油盐不进,还喊着:“你们骗人,她只是感冒了,你们却要打开她的肚子,我是不会签字的!”

因此,医生们只能尽力抢救,但最终还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位22岁的少女失去了生命体征,落得一尸两命的下场!

她的不幸遭遇,让在场的人们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不久,李丽云的父母闻讯赶到医院,久未谋面的爱女和腹中的外孙已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没想到,李家人虽认为肖志军愚昧害人,却认为医院见死不救更是不对,他们把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121万元。

11月26日,医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为李丽云的离世感到遗憾。

同时表示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实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因此,在肖志军拒签同意书的情况下,院方是无法手术的,但已经尽最大努力去抢救了。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签字是家属的知情权,但不能作为救人的门槛,不签字就不做手术的规定有违人道主义精神,建议修改。

最终,法院裁定医院无过失。医院内部为李丽云发起捐款,给她家提供了10万元的救助金。

自此,“丈夫拒不签字,产妇一尸两命”的事件便告一段落。

然而,近年来相似的事件不在少数。曾有一位“史上最刚孕妇”,她刚生产完,出了产房不是卧床休养,而是暴打丈夫,原因竟是婆家拒绝同意她打无痛针。

这则看似搞笑的视频引发了众人的争议:为什么患者自己的命运要交由别人决定呢?

尽管此事只是个例,但如果不幸遇到这样无知的家属,对患者来说无疑是可悲的。

可是在危急情况中,医院不需要签字就能手术的话,是否又会导致手术权被滥用的社会问题呢?

尊重法律,还是尊重生命?在这两难的抉择中,您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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