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们都能被温柔以待

希望我们都能被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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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广大网络用户获得更多表达渠道,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无序的情绪宣泄和肆意的网络暴力。这些具有诽谤性、污蔑性的图文视频,损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当事人带来精神压力与心灵创伤。因此,网络暴力似乎也悄然变成我们每年必谈的话题,那么在面对网暴时,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呢?
首先,我感到无奈。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如此残酷,网络上的欺凌和恶意攻击简直让人心寒。那些肆意散播仇恨、辱骂他人、传播谣言的人,他们究竟有何目的?难道就因为网络给了他们遮掩身份的便利,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吗?



但我不能束手无策,我必须找到方法来保护自己。首先,我要明白,网暴并不代表我的价值或者是我自身的缺陷。我要学会保持自信,坚定地知道自己是谁,不被他人的恶意攻击所动摇。



其次,我需要设定健康的网络边界。这意味着我要注意谁可以访问我的个人信息,以及我分享的内容在网络上的可见程度。我会小心选择我的朋友圈和关注对象,只和那些尊重、支持和理解我的人保持互动。



另外,我也要学会合理利用隐私设置,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我会仔细检查我的社交媒体账户的隐私设置,并且始终保持警惕,不随便透露自己的私密信息。



当然,如果我遭遇到了网络暴力,我绝对不会选择沉默。我会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和支持。首先,我会收集证据,保存所有的恶意言论和攻击行为。然后,我会向相关平台或者社交媒体举报这些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此外,我也会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因为这种威胁和伤害是不能被容忍的。



而更重要的是,我会寻求心理支持。面对网络暴力,我可能会感到愤怒、沮丧和不安,但我不会让这些负面情绪压倒我。我会与家人、朋友或者心理专业人士交流,分享自己的感受,并且接受他们的支持和安慰。



最后,我也会将目光放在建设性的事物上。我会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己的梦想和兴趣中,追求个人成长和进步。我要让正能量的声音在网络上回响,鼓励和支持他人,建立一个积极健康的交流环境。



总的来说,面对网暴,保护自己是至关重要的。我会坚定自信,设定健康的网络边界,寻求帮助和法律援助,寻求心理支持,并专注于建设性的事物。虽然这个世界仍然存在着恶意和仇恨,但我们不能被它们打败,我们必须团结起来,用


善良和坚强捍卫网络的清朗和友善。最好就是防患于未然。

不要在网络上主动暴露任何私人信息。

不发照片,不找老乡,不晒私生活。多交现实中的朋友,很多人现实生活太孤单,在网上找认同感,就很难克制“暴露隐私”的欲望。

不加私人微信,关闭朋友圈,不加群,不网聊,不见网友。

网络和现实有清晰的分界,一般情况下不要将网上的关系延续到现实中,除非你有十足的把握,十足的把握不是指对方不背叛你,而是指对方背叛的时候你已经给自己预留了出路。

对社交账户进行隐私设置,限定哪些人能浏览哪些信息,向公众展示的信息随便编一下,居住地性别年龄不一定要用真的,一般社交网站即便在后台实名认证,前端也不会认证这些信息。

充分使用网络社区提供的保护手段,比如关闭私信、隐身、匿名、拉黑、控评。

学会vpn很有必要。

避免在网上与人争执,首先做到不攻击、侮辱、诽谤他人,不传播虚假信息,特别是热点新闻,让子弹飞几个礼拜再说。

尽量与人为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平日里积累起来的善缘是抵挡暴力的第一道防线。

前面这些都没做到,实在被人纠缠不休的,也不要怕,拿起法律武器,固定证据,告他!
最好就是防患于未然。

不要在网络上主动暴露任何私人信息。

不发照片,不找老乡,不晒私生活。多交现实中的朋友,很多人现实生活太孤单,在网上找认同感,就很难克制“暴露隐私”的欲望。

不加私人微信,关闭朋友圈,不加群,不网聊,不见网友。

网络和现实有清晰的分界,一般情况下不要将网上的关系延续到现实中,除非你有十足的把握,十足的把握不是指对方不背叛你,而是指对方背叛的时候你已经给自己预留了出路。

对社交账户进行隐私设置,限定哪些人能浏览哪些信息,向公众展示的信息随便编一下,居住地性别年龄不一定要用真的,一般社交网站即便在后台实名认证,前端也不会认证这些信息。

充分使用网络社区提供的保护手段,比如关闭私信、隐身、匿名、拉黑、控评。

学会vpn很有必要。

避免在网上与人争执,首先做到不攻击、侮辱、诽谤他人,不传播虚假信息,特别是热点新闻,让子弹飞几个礼拜再说。

尽量与人为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平日里积累起来的善缘是抵挡暴力的第一道防线。

前面这些都没做到,实在被人纠缠不休的,也不要怕,拿起法律武器,固定证据,告他!



应对网络暴击首先你得保持理智与清醒才行,然后才是截图留证据,发帖澄清,自己要能掌控全局。哪怕是最后闹大,闹到法院自己也要站在有利位置。而不是在网上像泼妇骂街一样吵吵。

面临网暴已经干扰到正常的生活,是可以报警求助的。警方立案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写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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