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热搜上有个男子只上了8天班离职以后跟公司索赔100万的事,据了解这个男子之前是成都一个运输公司的员工,在入职的时候跟公司签了一份协议,约定月工资4千包住宿,但是在工作8天后男子以生活条件差和公司不预支生活费为由提出辞职,辞职后公司给男子结了600元工资,可男子去劳动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不过仲裁委不予受理,然后男子又又把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失业赔偿金100万。
网友A:想钱想疯了吧,没个十年脑血栓估计说不出这样的话。我觉得这种就纯属是劳动敲诈,应该抓起来。
网友B:现实中有很多人会利用赔偿机制来碰瓷、敲诈、勒索企业,给很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就是因为有这些人,企业对35岁以上的员工产生了恐惧和排斥。
那对于这个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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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不应该只判他败诉,对于这种违反正常道德认知的行为,应该处以重罚以儆效尤。
我以为老板已经够离谱的了,好家伙,还有更离谱的
这样的人打也打不得真是犹如苍蝇不咬人膈应人
这人活著就多余,浪费粮食
无赖嘴脸
好好上班 好好工作 别老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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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话狗
白日梦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