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三农发布”报道,福建漳平市芦芝镇,村民陈美香养殖了几十万尾虎纹蛙苗,愣是被当地政府认定为禁止养殖的牛蛙,组织了30多名工作人员对这些虎纹蛙进行消杀,导致蛙农损失几十万元。
正观视评:
明明是虎纹蛙,非说是牛蛙,当地镇政府真是迷之操作。连专家都说了,蝌蚪期根本分辨不出是什么蛙,因为长得都一样。而芦芝镇政府工作人员却仅凭肉眼,就认定疑似牛蛙,要求处理掉。这是火眼金睛,还是迷之自信?
在陈美香提出疑议后,芦芝镇工作人员对蛙苗进行鉴定,这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取样、采样过程却纰漏百出,先是送检的样品中疑似出现了长出脚的蛙,然后本该一式三份分别保留的样品,却只有送给鉴定机构的一份。最为关键的是,芦芝镇政府找的鉴定机构居然没有相关鉴定资质。
种种迷惑操作,最终得出一个“牛蛙”的鉴定结果,当地镇政府便以此为执法依据,对几十万尾蛙苗进行了消杀。直到未被消杀的部分蛙苗长出四肢,水产部门经过对比,确认是虎纹蛙,才知道“杀”错了。
事已至此,谁来补偿蛙农的损失?芦芝镇镇长表示:“已经消杀了,没办法,只能积极面对。”但愿这不是一句空话,陈美香养殖虎纹蛙,本是响应当地“稻蛙综合养殖”的号召,如果因为镇政府执法不当导致其损失几十万,那可真让人寒心,让政府公信力蒙羞。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镇政府要赔偿蛙农,钱从哪来?从财政里出吗?明明是执法人员犯下的错误,却让财政买单,实在让人不舒服。所以,必须追究相关人员指“虎”为“牛”的责任,不能总让财政替他们“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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