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10起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提到,贵州省毕节市农业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站搞过度留痕问题,层层加码索要留痕资料,把痕迹管理搞成了“痕迹主义”,大大加重了基层负担。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白白耗费基层干部大量时间和精力,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痕迹管理,是指运用文字、图表、影音等有形的、可视化材料进行管理的活动,是在基层治理中运用较为普遍的辅助手段之一。将痕迹管理引入基层治理,有助于实现治理过程的具象化、精细化,可以较为清晰地还原基层工作执行情况,有利于做到权责清晰、管理规范,减少推诿扯皮、随意用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凡事过犹不及,用力过猛就容易走形变样,甚至导致适得其反。“痕迹主义”就是痕迹管理过程中用力过猛的畸形产物,一些地方、一些干部过度依赖、过度使用痕迹管理,产生了异化表现。比如,有的地方层层提要求、处处要痕迹,导致一些基层干部把留痕当主业,到群众家走访,大量时间用来让群众配合拍照、填表;有的地方把痕迹作为评价工作成绩的主要标准,谁能提供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留痕材料,谁就更容易得到上级肯定;也有个别基层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就处处留痕,以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甚至衍生出造假留痕。当痕迹管理脱离了辅助功能,占据了主导,背离了初衷,就走向了形式大于内容的“痕迹主义”。笔者在与基层干部交流中发现,大家对痕迹管理并不排斥,但对过度留痕十分不满,甚至感慨,苦“痕迹主义”久矣。
何以催生“痕迹主义”?我们说,有需求才会有市场。在工作要求上,有些地方的上级部门要痕迹,甚至层层加码、重复索要,比如,走村入户,市里要求基层干部定位打卡,县里要求打卡之余和群众拍合照;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领导干部常以时间紧、任务重为借口,考核、调研时走马观花,把痕迹作为证明政策执行的重要依据,最终靠坐在办公室里看材料、听汇报定结果。如此环境之下,有的基层干部自身也开始依赖痕迹,一方面记录过程证明自己的劳动,一方面希望规避不作为、慢作为被问责的风险。“痕迹主义”是典型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究其根源是政绩导向偏航,最后演变成痕迹证明工作、代替工作,干部叫苦、群众反感。
纠治“痕迹主义”,需自上而下做出改变,让痕迹管理回归辅助功能定位。上级部门要在痕迹要求上做好减法,推动痕迹管理向精细实转变,在关键处留痕,无谓的痕迹既不做要求,更不予采用,给出正确留痕的鲜明导向。上级领导干部要改变作风,有给自己加码的魄力,扑下身子去了解基层干部的实际工作,多听听群众对基层干部工作的评价。基层干部要重“绩”留“心”,不被痕迹牵着鼻子走,在真抓实干中自然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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