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5-26: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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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颗你都值得更好的。剩下专题二十五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那涉外民诉程序来,一百八十六页。第一个问题,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外国人,外国组织企业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那外国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的。这条仅仅禁止什么外国律师的律师身份?我们有没有禁止外国人担代理人?没有?有没有禁止外国律师以非律师的身份担代理人?没有啊,仅仅禁止外国律师的律师身份。那签陵这个管辖第一个叫签陵管辖,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纠纷,对在中国里面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签订,履行或者标的在中国,或者被告在中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社委代表机构的,可以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丢所在地,可供客观产所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什么意思呢?财产纠纷会告在中国没有住所。只要这个案件跟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有任何一点牵连,这个地方法院就能管签订关系。当然,它只适用于财产纠纷,并且要求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为什么有这两个限制呢?第一,被告在中国有住所呢?就原告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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