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本科生跨省转学,有人从北大转武大 专家谈跨省转学规则:坚持了“分数公平”底线

9名本科生跨省转学,有人从北大转武大 专家谈跨省转学规则:坚持了“分数公平”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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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9名高校本科学生跨省转学的消息引发关注。

7月10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公告,确认9名高校学生跨省转学,其中北京大学国际政治专业一名学生转学至武汉大学外交学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专业的学生转学至西南大学统计学专业,另外有几名学生则是从北京的一些知名院校转出到外省一些院校。

名校大学生跨地域流动,一时间引来了不少关注。学生为何要跨省转学?高校之间为何还能转学?如何才能实现高校间转学?

对此,北京市教委回应媒体表示,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不鼓励跨省转校。但本专科学生因患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可以申请转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学生不能在被录取院校完成毕业,那么按照相关规定“由高转低”到其他高校,对学校和学生来说都是一种更有利的方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教育部对于高校学生跨省转学有明确规定,只能“朝低处流”,不能“往高处走”。北京公示的9名学生转学,是符合规定要求的,坚持了“分数公平”底线。

转学:

涉多所名校,有学生从北大转武大

北京市教委的公示显示,这9名同学均为本科生,都是跨省转学,涉及北大、北航、北外等多所院校。9名同学中,有7名同学的原专业和转入专业有变化。

公示还显示,9名同学原专业录取分数均高于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北京交通大学的朱同学原专业录取分数589分,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1分,相差108分。而南方科技大学的尉迟同学原专业录取分数比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高出141分。

转学情况公示

对于高校学生跨省转学有哪些要求,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此次公示中涉及的某高校招生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高校学生跨省转学需要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和上一级教委的批准,只要经过正常流程是可以转学的,但是对于公示中学生因何转学不清楚。”

此前,北京市教委曾回应媒体称,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不鼓励跨省转校,但本专科学生因患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可以申请转学。

而据多家媒体此前报道,今年5月9日,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发布了关于闫同学转学的公示。公示显示,闫同学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由于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转入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交学专业本科学习。经武汉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其转学申请。

另据宜昌一中微信公众号显示,2020年,闫同学在高考中以646分的优异成绩考取北京大学。

政策:

转学有严格限制,不得“从低到高”

2017年2月4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需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条件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规定》也对转学作出严格限制,提出有“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无正当转学理由的”等6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资料图

此外,各省级教育部门也曾出台过高校生转学政策。比如,福建省教育厅曾于2015年10月下发相关通知,其中规定“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特殊困难”包括家庭特殊困难、研究生导师原因、入伍退役复学等情形。此外,还罗列了10种学生不准转学的情形。

上海市教委、四川省教育厅等也曾下发相关意见、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同时,规定了“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等6种不得转学的情形。

专家:

大学转学仍需坚持“分数公平”底线

对于高校学生跨省转学,储朝晖表示,过往有一些学生,包括北大、清华的学生,因为学业成绩不达标或者身体原因选择跨省转学。如果成绩不达标还继续留在北大、清华这类学校,很有可能因学业问题而无法毕业,这些学生就可能选择一种过渡的方式,到一个录取分数稍微低一点的学校完成学业。

储朝晖表示,转学的过程,至少要经过转出学校、转入学校以及对应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通过调整招生指标来完成。这种方式事实上对考生、学生和学校等各方面来说都是一个更有利的方式,对学校和各方面的资源来说也是尽可能充分利用。

同时,对于这种跨省转学,国家也有明确规定,保证其公平性。熊丙奇表示,对照教育部上述《规定》,北京公示的9名学生转学,是符合要求的,让这些学生能进入更适合的学校、专业继续就读。

熊丙奇表示,客观而言,此类转学可能引发社会公众议论,担心有人会利用转学政策,从录取分数低的学校、专业,转到录取分数高的学校、专业,从低层次高校转到高层次高校。这也是《规定》开出转学“负面清单”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样的“负面清单”,也有人有不同意见,认为如此一来,转学只能“朝低处流”,而“不能往高处走”,局限了学生的转学选择。对此,熊丙奇认为,首先需要明确,我国并不鼓励大学生转学,而是希望学生在原录取院校完成学业,设置转学门槛是情理之中的。其次,高考录取实行的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允许从录取分数低的院校、专业转到录取分数高的院校、专业,可能会滋生新的不公平问题。

熊丙奇表示,作为现行高考制度的补充,大学转学制度仍需坚持“分数公平”这一底线。从舆论反应看,对于学生从当年录取分数高的院校、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院校、专业,是普遍接受的。

“总体看来,由于转学的诸多限制,愿意申请转学的学生并不多。这也折射出当前学生存在的‘学历情结’,愿意读高层次的大学,而不愿意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熊丙奇说,他建议已不适应学校教学要求的学生,应理性地认识自我,选择适合的院校和专业,不能因“学历情结”放弃转学的选择。

“社会舆论对于这样的转学,也不能把转学的学生视为学业失败者,而应该将其作为学生进行自主规划的积极选择。”熊丙奇说。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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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报道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