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临时用地“不临时”、侵占耕地红线等亟待规范整治的问题。自然资源部今天表示,要求各地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进一步遏制临时用地“不临时”问题。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
自然资源部表示,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县,对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上的临时用地,在依法批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信息上图入库。没有上图入库信息或经查核不属于临时用地的,不予认可。对于2022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临时用地,要全部上图入库;此前发生的存量临时用地,在区分情形后补录信息。
此外,对已经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临时用地,总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地类的临时用地,经审批可以确定给其他建设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但必须确保土地复垦义务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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