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州区沙井镇南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国鹏等人坐收坐支玉米制种劳务费问题。2022年1月,杨国鹏等人账外保管某种子企业支付的村玉米制种劳务费12.5万元,用于发放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补助和村务支出。2023年4月,杨国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2名村干部受到相应处理。
2.临泽县鸭暖镇小鸭村村委会原主任蒋自龙侵占财政奖补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蒋自龙侵占小鸭村开挖渠道工程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共计15.3万元。蒋自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蒋自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高台县黑泉镇沙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史多清等人违规领取村集体林地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沙沟村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304亩集体林地确权至村社干部名下。2010年至2022年,史多清等人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10.5万元,其中史多清领取3万元。2023年3月,史多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3名村社干部受到相应处理。
4.山丹县陈户镇刘伏村二社原社长王琦截留群众土地流转资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王琦向群众发放土地流转租金过程中,私自截留0.7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22年11月,王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民乐县顺化镇松树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重文、村委会原主任韩兆燕坐收坐支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资金等问题。2019年1月至8月,张重文、韩兆燕将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资金19.3万元账外保管并坐收坐支,其中14.2万元用于村务支出,5.1万元被韩兆燕个人长期使用。韩兆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重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兆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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