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宜宾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贪欲膨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利开除党籍处分;由宜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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