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形成“1+2”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可以说,落实好‘1+2’行动方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税务部门责任重大、责无旁贷。”7月6日,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提升环境促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白冰介绍,今年1-5月,四川全省共有5.28万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获得授信587.68亿元,其中4.29万户成功获得信用贷款468.76亿元。
此次四川出台的“1+2”政策体系中,有6条措施直接明确税务部门为责任单位,还有多条措施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省上‘1+2’政策体系实施后,我们进一步提升惠企贷款服务质效,本月将在全省推广首创的‘税电指数贷’产品。”白冰说,相较传统“银税互动”,“税电指数贷”不再将企业纳税额作为单一的授信基数,而是聚焦解决民营企业中“轻资产、纳税额少、无纳税额”等带来的信用贷款融资困境,把贯穿企业购进、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购进发票、用电量、销售发票等数据指标纳入银行授信评估模型,将“税电指数”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作为主要授信依据,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获得资金信贷支持的新路径。
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项举措,“税电指数贷”已在四川眉山试点,成功为683户企业授信24.82亿元,发放贷款17.2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挖产品优势特点,科学优化调整授信评估模型,共同推进这项惠民举措尽快在全省落地见效。”白冰说。
白冰还介绍,今年1-5月,四川全省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200亿元,占全部减免退还税费总额超八成,受益最大。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