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A零研:美国现代食品零售百年(二)首家现代超市诞生

CCFA零研:美国现代食品零售百年(二)首家现代超市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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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代食品零售百年》由CCFA根据美国《先行零售商》杂志内容编译整理。报告共10篇,这是第二篇,20世纪30年代首家现代超市诞生。 尽管大萧条的影响依然严峻,20世纪30年代还是见证了食品零售业的创新。超市在更多的地方出现,自助服务的发展势头越来越快。即使零售商变得越来越创新,他们仍然不得不面对大萧条带来的财务压力。1935年1月出版的《先行零售商》指出,从1929年到1933年,总零售额(各类型商店销售的所有商品的零售额)下降了令人难以置信的49%。相比之下,食品店的销售降幅略小——37%。食品店的数量仅下降了5%。
King Kullen被广泛认为是美国第一家“超市”。
当美国进入经济大萧条时,需求减少带来的冲击也促使食品零售业获得额外的发展。King Kullen于1930年在纽约市皇后区一个车库里开业。它的创始人Michael J. Cullen是A&P和Kroger的前雇员,他曾向Kroger提出过他的想法,但未获回复。Cullen的计划是以成本价销售300个SKU,以+5%的价格销售200个SKU,以+15%的价格销售300个SKU,以+20%的价格销售30个SKU,以低租金门店、夜间营业、现购自运、自助服务和积极的广告为运营理念,以更低的售价、足够多的门店(预先规划好陈列,面积470-580平米)降低成本,Cullen称他的商店是“最大的价格破坏者”。两年后,Big Bear在新泽西州的伊丽莎白开业,门店由1350平米的食品杂货及3200平米的百货区组成,百货区内有汽车配件、五金制品等硬百货、药店等,自称是“最大的价格粉碎机”。
1932年,Big Bear超市的销售量相当于同处于新泽西州附近的A&P的100个连锁店的销量。连锁店再也不能忽视超市的成功。
超市的引入开启了食品加工商的品牌时代,因为消费者可以在商店里走动,自己选择。因此,各种食品制造或食品加工公司需要找到让消费者识别其特定产品的方法,或者换句话说,创建品牌。在自助服务时代之前,制造商几乎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说服小店主购买自己特定的产品。
自助服务也开启了超市“货卖堆山”的营销理念。
主要企业
随着1930年超市的首次亮相,越来越多的食品杂货商开始推出自己的大型自助商店,尤其是在人口更稠密的地区。
Kroger公司的前总裁William H. Albers于1933年开始在辛辛那提周围开设超市。他的商店被称为Albers Super Markets。
与此同时,Kroger到1935年已经拥有50家Kroger超市门店。俄亥俄州利马的一家Kroger新店提供全年烘焙服务,并开始盈利。由于这家商店既有熟食店又有厨房,员工们为忙碌的家庭主妇烤火腿、烤鸡、烤火鸡,每个烤肉项目收费1.25美元,还提供特制的外涂酱料甚至填料。
A&P于1936年开设了第一家超市——一家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布洛克的28125平方英尺(约合2615平米)的商店。到30年代末,A&P开始将其数千家小型、提供服务的商店整合为大型超市——通常会用一家大型店取代五六家小商店。
远在西部,Joe Albertson和他的合伙人们于1939年在爱达荷州的博伊西开设了他们的第一家一站式购物商店(one-stop shopping market),名为Albertson’s Food Center。
远在西部,Joe Albertson和他的合伙人们于1939年在爱达荷州的博伊西开设了他们的第一家一站式购物商店(one-stop shopping market),名为Albertson’s Food Center。
政府介入
尽管超市作为一种零售业态获得了成功,但也有批评声音。因为一个超市大约相当于10个连锁店的面积,可雇佣的员工人数却大为减少。在新泽西州,拒绝停止给超市供货的批发商被记入黑名单,报纸也被施压,禁止为超市提供广告宣传。旨在限制超市发展和门店数量的法律法规也在各种团体中酝酿。
1930年代,政府开始介入商业领域以确保商业活动公平、道德地进行。美国国家复兴署(NRA)是罗斯福新政中的一个主要机构,成立于1933年,旨在通过将企业、劳工和政府聚在一起,制定“公平行为”准则和价格来消除“恶性竞争”。零售行业对此心存担忧,当时食品杂货商和所有企业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是国会将对美国国家复兴署(NRA)的做法采取什么反制措施。当年晚些时候,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一致宣布美国国家复兴署(NRA)制定的法规违宪。没有了法规约束,全国零售商协会(NARG)做出行业承诺,在食品销售过程中遵守公平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的理念和目标。
就在美国国家复兴署(NRA)解散一年后,1936年,一项旨在进一步平衡零售竞争的法律颁布了。罗宾逊-帕特曼法案(Robinson-Patman Act)当时被称为“连锁店法案”,受到法案攻击的“大企业”是新型连锁零售商。法案用于纠正价格折扣的滥用,并建立了基于公平基础上的食品零售和批发行为的指导方针。
到三十年代中后期,生意明显好转。随着业务开始活跃,独立门店经营者也坚守市场份额,在30年代末期,独立门店经营者们与连锁店展开了最激烈的竞争。
一些独立店经营者开出了自己的超市,一些独立店与批发商联手,而许多人独立零售商选择加入合作批发机构,大型自愿连锁体系逐步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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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你好啊,你的声音有培训过嘛?好好听呀!关注你啦,回关一下以后可以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