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今天咱们来代备诉讼参与人当中的被害人这个制度,被害人有不少权利和义务,但在考试当中最为常考的需要大家把握三个不能。被害人不能撤诉,不让上诉,不报食诉。分别说第一个不能撤诉,这是因为被害人专指的是公诉案件当中受犯罪侵害的人。而公诉案件是什么意思?指的是针对被告人的嫌疑人的并不是被害人,而是国家,当然具体是由咱们的公诉机关来代表国家启动公诉的。所以这个时候监视国家要惩罚嫌疑人,被告人就不是你被害人说想撤销这个起诉就能撤销的。所以不让撤诉。第二,不能上诉。这是因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这个控诉职能虽然不是全部啊,但主要呢被公诉机关被检察院吸收了。所以如果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检察院是有权抗诉的,因此被害人就不能再赋予抗诉资格了。但请问,那被害人不让上诉,不让抗诉,那被害人对一审不服怎么办呢?他只能申请抗诉,就是去向检察院呢。申请希望检察院能帮他抗诉,但被害人自己是不能上诉或抗诉的。第三点就是不报食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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