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四川省纪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文公布了达州市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勇的忏悔实录。
雷勇,男,1977年5月生,曾任达州市宣汉县原凉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老君乡党委副书记,原县扶贫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2021年6月,转任达州市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2年7月,接受达州市宣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9月,雷勇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2016年至2022年,雷勇利用手中权力,通过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先后帮助自己的亲属及朋友承揽工程项目,并收受他人财物79万元。
2023年4月,雷勇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四川省纪委发文指出,雷勇曾在脱贫攻坚岗位上奋战多年,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一度用实干实绩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并被表彰为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但在亲情与利益的裹挟下,雷勇的初心慢慢蒙尘,最终深陷贪腐泥潭。
忏悔实录
深陷“前台打招呼后台收钱”歧途
亲手葬送幸福家庭、大好人生
雷勇在忏悔书中写道:
回首自己半生经历,恍如大梦一场,刚参加工作时,我也是一名热血男儿,心中充满抱负,曾为遍访民情翻山越岭,曾为阻拦非法运煤车辆被撞伤,也曾没日没夜地投身脱贫攻坚工作,这一切都让我倍感自豪。但终究因为没有坚守住底线,迷失在了欲望的泥潭中,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家庭、大好人生,等待自己的只是余后的铁窗生涯,以及内心挥之不去的悔恨和伤痛。
“亲”“清”不分,令我自酿苦果。面对亲友的请托,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果断拒绝,看着多年结识的朋友,在我经济窘迫的时候,主动伸出“援助之手”,面对大把的钞票,我没有警醒,反而错误地将朋友的“别有用心”当作“真情付出”,内心自然就慢慢卸掉防备,滋生出了“工程给谁做不是做”的观念,违规使用手中权力帮助其承揽工程项目。以至到后来主动与亲戚结成利益共同体,深陷“前台打招呼说情、后台收钱”的歧途无法自拔,最终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亲情和友情一旦沾上贪腐的“铜臭味”,必将贻害无穷,不仅会使自己的政治生涯尽毁,更会导致家庭支离破碎。在这里,我以自身的惨痛经历告诫大家,一定要正确衡量“公”与“私”的关系、严守“亲”与“清”的界限,只有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才能永葆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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