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申请人相当于原告,被申请人相当于被告,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12.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13.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1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15.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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