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0个典型案例,涉及危险废物、工业废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整治,农用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非法采矿治理,城镇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聚焦督察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支持补位作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保障督察整改落到实处。
据介绍,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聚焦重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截至2022年12月,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82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0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约8亿元;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0件,助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各级检察机关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84件,达成赔偿协议金额达1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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