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同日,在最高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陈士渠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零懈怠”,严厉打击惩处。下一步,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以贯彻《意见》为契机,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一、持续高压严打。公安部将结合正在开展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将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内容,通过专案侦查、破案攻坚、追捕逃犯,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侦破一批重点案件,成功抓获一批重点逃犯,在全社会形成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震慑。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四快”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打击合力。公安部将会同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开展执法司法人员同堂培训,适时发布指导案例,对文件“理解与适用”进行解读,指导基层办案人员准确把握《意见》精神,熟练掌握《意见》规定,严格落实《意见》要求,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切实提高打击质效。会同最高检研究制定《关于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力避免未成年受害人遭受“二次伤害”。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性侵未成年人重大案件信息通报、问题研商等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推动综合治理。公安部将通过案件抽查、定期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下指导,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意见》。健全一案双查制度,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重大案件,既要通过案件倒查,将有关部门的失职、渎职问题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又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治安乱点、治理漏洞,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公安提示函,推动加强行业监管,及时堵塞漏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护校安园”等活动,从源头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赵倩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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