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5月25日消息,长城汽车发布声明称,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PLUS DM-i、宋PLUS DM-i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属于本机关管辖;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 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目前,长城汽车正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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