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天价停车收费事件还有疑问待解

人民网评:天价停车收费事件还有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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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5月23日,南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广大市民和网友反映该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停车位划定不合理、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作出回应。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表示,深感不安,内心很自责,代表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深刻的检讨和深深的歉意。

这一声道歉,让人感慨。尽管市长道歉并不等于这起事件就能平息,但道歉起码能表明当地政府取信于民的努力、知错就改的决心。

该事件始于天价停车收费。此前,多名南宁网友吐槽,他们在划分了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停车,不到一天收费超过百元;有的停车一晚上,第二天收费要90元。如此收费,确实不正常。不正常的,还包括停车位的管理和运营主体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这家公司在南宁当地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收费如此之高,去年竟然亏损1208万元;以及当地的青秀区法院居然与慧泊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以追缴欠费。

如此这般,都不正常。仅就目前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堪比“车祸现场”。

如今,随着舆论关注,当地也在迅速纠错、究责。比如,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称,经研究决定,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又如,广西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已责成解除。再如,该事件中已有5人被停职检查。

反思这起事件,我们的关注点不应仅停留于多少人被问责,更应聚焦这种模式是如何生成的、这种乱象是何以孳生的?一家企业竟然“垄断”了一个省会城市数万个停车位,它究竟什么来头?干的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却还亏损,究竟惠了谁?这种收费模式能否经得起推敲?

城市道路姓公,收费应该有据。如果划个线就径直收费,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收取的惊人费用并未用之于民,民众能不质疑?收,要收得明白,符合程序;用,要用得清楚,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最重要的是,法治时代,一切皆需依法行事。有专家认为,城市道路机动车的停车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基于此,由企业来运营管理是否合适?如果行政机关“遥控”企业与民争利,又是否合适?收取停车费,要合情合理,也要合法合规,这是底线要求。如果无视这一点,法治精神就会受损。

“对广大市民和网友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即行动,开展相关工作,边查找问题边整改。”南宁市长的这一表态,给很多人吃下了定心丸。期待南宁相关部门早日查清该事件存在的问题,也期待其他地方引以为鉴,别在停车收费上陷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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