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教育考试院制定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核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对违规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时注册学籍的考生和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按时获得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资格或毕业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取消其2023年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二、考试
文化课考试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参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分类安排如下:
中职类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英语
下午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课
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考生只参加6月7日上午和6月8日上午的文化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为前期已进行的相应专业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5:00-17:00 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文化课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课成绩有疑问申请复核的,应于 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各地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
三、填报志愿及录取
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对口招生来源计划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及办法与高考填报志愿一并安排。
对口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本科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设1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对口招生本科与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专科随普通专科提前批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四、咨询服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通过官网、官微、服务大厅等渠道,宣传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请考生注意了解。如需要咨询,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服务电话”,查询报名地县、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还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咨询留言,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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