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雅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石棉县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朱国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国永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朱国永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雅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国永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雅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石棉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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