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高质量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
会上,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一级高级法官孙祥壮表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为人民法院更加精准对接国家战略部署、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地域文化差异大、资源要素流动快,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着更强烈的需求。下一步,第三巡回法庭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作用,落实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要求,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案例指导的精准性。要深入研究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以案例指导的小切口解决统一法律适用的大问题,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深入研究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的“有信必复”工作中,注重收集代表委员、涉诉群众、代理律师、专家学者等反映关于法律适用不统一的来信来函来访,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解决机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弘扬法治精神、阐释法律规则、昭示司法政策。要深入研究重大法律适用分歧,梳理总结普遍性问题,通过提炼会议纪要、归纳裁判要旨等方式促进成果转化,最大程度形成裁判共识,发挥对内统一裁判尺度,对外消弭潜在纠纷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在前不久召开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高院已经会签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案例发布工作“一体化”备忘录》。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四地法院就必须增强“一盘棋”意识,在最高院的指引下,整合资源力量,一体化推进相关工作。要定期召开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亮点举措与典型案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的核心功能发挥,持续完善对典型案例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培育转化机制建设。要健全案例工作网络,纵向构建上下级法院联动机制,横向构建四地法院协同机制,确保好案例有人跟、有人报、有人推。对具有普遍意义或疑难复杂的案件,可通过协调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必要时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形成长三角地区统一的裁判规则。
三是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四地法院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解决那些传统手段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难题,推进审判执行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动力变革。要高质量谋划建设长三角地区审判智能辅助集成应用,推动长三角地区法院案例共享库、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库、类案智能化推送、跨域专业法官会议等数字化项目建设,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作用提供信息化保障。要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智慧法院建设优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凝聚各方面人才共同参与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成果转化和司法交流,打造长三角案例研究品牌。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赵倩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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