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4:民事法律行为之一:基本概念

专题04:民事法律行为之一: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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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73077756

    李老师才是民法第一人,一语中的,简洁明了。非法本的最好老师。

  • Wenang哎哟

    感觉比我们老师讲的好太多了

    方圆众合教育 回复 @Wenang哎哟: 没毛病

  • Wenang哎哟

    第二遍开始啦

  • 梦萌5

    这个法律行为终于听明白了,背了这么多,李老师几句话就明白了,感谢

  • 欣宁_uU

    恕我愚钝,我还是整不明白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比如捡瓶子,是先占,是事实行为。那他捡瓶子不是想取得这个瓶子的所有权吗?和抛弃想放弃所有权一样呀。但抛弃就是法律行为,先占就是事实行为。哪位大神可以帮我解惑啊

    1336151whjy 回复 @欣宁_uU: 有同感,先占是针对无主物,大人,小孩都可先占,取得拾得物所有权。抛弃定为法律行为,为了保护物权,未成年人乱扔家里东西,不一定失权,要求作出表示的人具有行为能力。

  • 1995559fmnc

    李老师讲的太好了!!!

  • 秋之生

    李老师威武

    1388185ltlq 回复 @秋之生: 已gtg ihyGF

  • 橙JJ

  • 健健_mtn

    通俗易懂,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