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西南宁发布的一起防卫过当的案件引发了争议,说2016年一个女子经营一家店铺,事发当天一个男顾客在店里跟她发生了争执,并且用高压锅盖把店里的玻璃门给打碎了,女子当时就报了警,民警把俩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但是在坐警车去派出所的路上,两人又发生了争吵,而且男子开始用拳头殴打女子,情急之下女子脱下了高跟鞋砸男子,导致男子的眼睛和头部受伤,后来经过鉴定,男子的伤已经构成了八级伤残,之后女子被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同时赔偿男子20万。
网友A:女子只是想用自己的方法保护自己,难道别人动手打我不能还手吗!如果对方把我打死了怎么办?法院的这个判决太不合理了。
网友B:虽然可以理解女子为了保护自己而采取的防御措施,但是我们不应该使用暴力来解决纠纷,暴力只会让问题更加恶化,反而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那你觉得对这个女子的判决合理吗?
主要还是要看当事人是不得已自卫性还击,还是报复性还击吧。比如甲先用拳头殴打乙,乙提刀还击重伤了甲,这就比较难判定了,还得看具体情况和细节。
玄武九段 回复 @张笑扬: 主要是就算判定互殴也应该双方都受罚,不能只罚一个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句话有错吗。
玄武九段 回复 @听友246058033: 😂😂没错
又更新了!真棒!
玄武九段 回复 @华梦茵: 感谢您的支持
怎么冷静他正在打我。
支持女子,欺负老实人
玄武九段 回复 @听友114234384:
为什么感觉女子像白色小人,男子是黑色小人…
好人要控制情绪,忍着 坏人就可以不用忍了,真好
玄武九段 回复 @用户202201031145: 觉得这事处理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