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株洲市的许多餐馆都“栽”在了一盘拍黄瓜上。据工人日报5月17日报道,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被在店里点过拍黄瓜的晏姓父子以餐厅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为由举报,后者要求其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彭某直言,“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虽然一盘拍黄瓜的价格不高,但是一旦涉及赔偿可就是当天总消费的10倍,彭某的火锅店这是遇了职业打假人。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公布文件显示,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想必出于索赔目的的晏姓父子点菜时不会手软,要不也不会在索要赔偿时,让餐馆老板惊呼“狮子大开口”。
同样的套路,重复49次,每次都能得到总消费额10倍的赔偿。不得不说,晏姓父子“维权”动作够娴熟的。只要菜单上有拍黄瓜就能坐享“霸王餐”,甚至没有拍黄瓜的餐馆,晏姓父子也能“挣”上一笔。当地一家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说,自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晏某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没想到几天后,餐馆就被举报了。
晏姓父子这样的职业打假者正是利用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倍赔偿制度,让很多法律意识淡薄的小餐馆掉入了精心设计的高额赔偿泥淖之中。职业打假者的反复投诉,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恶意滋扰了餐馆经营秩序。不过虽然晏姓父子利用规则牟利的行为不妥当,但餐馆为何不主动申请冷食经营资质呢?
一方面是因为,餐馆一般都合规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认为售卖家常菜拍黄瓜属于合法经营,殊不知,售卖拍黄瓜等凉拌菜还另需专门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另一方面,有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店主虽然知道需要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但是了解到这个证件要求高,办齐各种设备花费较高,小本经营的餐馆出于成本考虑也就放弃了。晏姓父子可能正是了解到这一点,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吃遍“霸王餐”的同时,还能“挣”上一笔。
让人欣慰的是,当地监管部门对这类轻微违法行为持审慎监管的态度。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接到餐饮企业的联合的投诉后,组织市场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以及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首违免罚”一方面对经营者起到了教育作用,另一方面也对维护食品安全尽到了监督义务。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期的“假一赔一”到现在的“假一赔三”,再到《食品安全法》的“假一赔十”,立法者设置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为了激励消费者维权,而不是让职业打假者借机牟利。
我们也要看到,职业打假人之所以每次都能精准打击问题餐厅,背后也反映了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经营不规范现象。炎炎夏日即将到来,清爽的凉拌菜想必会成为许多食客的首选。但由于凉拌菜未经高温烹饪,因此对食材本身以及储藏条件有更高的要求。这起事件也给广大餐厅经营者提了个醒,食品安全无小事,提高自身安全标准,遵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才能守护顾客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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