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购买了停车位,业主依然是要交管理费的。而且是在物业的公共管辖范围内,不能简单视作双方矛盾。短期的解决办法,应该由物业想办法先给业主找个临时车位,然后由物业和侵占方交涉。长期解决不了,应该回购无法使用的车位。不能把维权反倒变成了扩大受害方损失。真要割物业的肉,他们会有办法解决的。
须朐突骑 回复 @顺利_am: 没错,这个难题应该交给物业去解决。谁让它们是最大的得利方,且花钱却购买不到相应的服务长期来看也是在损害物业公司的利益。
如果个体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你猜恶霸会不会答应?
给惠老讲个新鲜事,在法国有一个保护流氓无产者的法规:无家可归的人如果发现空置房屋,强行进入并占领48h,期间房东未进行驱逐(一般是还没发现),流浪者就拥有了在这居住的权利。这时候,重点来了,即使房东再回来,也不能驱逐,通常要从法院诉讼。但诉讼之漫长艰难,让人崩溃,而流浪者通常是一大家子,由于是抢占,使用过程中会对房屋极大破坏(随便祸祸不心疼)。房子即使在两年之后胜诉,也价值跌半,需要全面维修。只能说社会主义奇葩法兰西跟有钱人是真有仇的
这社会太可怕!
小惠副教授口誤了“合法侵占……”
现在警力不足,很难普遍推行警力保护。
这无赖就是欠揍
须朐突骑 回复 @亮仔小宇宙: 那个衰人也是奇葩
受教
法院能判人身安全保护,𣎴能给这位女士办离婚?这是不是有点搞笑?
圣西罗卡夫卡 回复 @12345W0: 这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