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陈丽是一名化学专业本科生。她购买制毒原料,加工成含合成大麻素类的烟油,伪装成装饰画卖给吸毒人员。在贩毒过程中,陈丽的父母看女儿“辛苦”,便帮助其一起干“事业”。
经查,3人通过网店先后向5名吸毒人员贩卖“烟丝”共计295克,获得4900元。最终,3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3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0至40000元不等。
判刑太轻了,重判重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游客家 回复 @大宁别吃辣: 父母的爱,我也是无语啦!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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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刑啊,哈哈哈
我以为会死刑
一家三口都是人才
贩毒满多少克不是要判死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