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保险学原理—监管手段

144.保险学原理—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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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手段【单选题、多选题】
立法手段●保险监管的立法手段包括两种
1.有关保险业的立法,称为保险业法;
2.有关保险合同的立法,称为保险合同法。
司法手段●司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律执行的过程。
行政手段●在政府中设立了专门的保险管理机构,如保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直接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
  【细小知识点】保险监管机关的职能权利
  1.批准保险机构营业,包括审定保险机构的申请报告,如经营范围、保险险种及条款费率等;
  2.随时指定保险机构提交监督管理机关所需的报告,或派员现场检查;
  3.命令保险机构变更业务执行方法、变现财产等;
  4.劝告、命令保险机构的整顿、清算以及委托管理等;
  5.保险市场的各方利益受到损害,由保险监督管理机关予以审理,对于违反保险法有关规定者,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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