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文 第五章 释“格物、致知”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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